湖北省襄樊市自2004年10月至2005年8月先后兩批對縣市區共計27名公檢法“三長”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其中:離任21名,任中6 名,實現了對縣市區公檢法“三長”輪審一遍的目標,審計查出違紀違規資金32878.52萬元,其中:被審單位領導干部應負直接責任15420.17萬元,應負領導責任17458.35萬元,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涉嫌經濟案件線索6起,已“雙規”1人。審計結束后,有關部門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下達了《整改通知書》,并組織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自此,該項審計取得了“功德圓滿”的實效,凸顯出
三大特點。
違規問題挖掘深。審計綜合分析表明,這27名“三長”所在單位均不同程度存在著違紀違規問題,有些問題還相當嚴重,且帶有部門普遍性、傾向性特點。一是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截留、坐支規費和罰沒款等收入;二是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三是設置“小金庫”、“帳外帳”、公款私存;四是基建超計劃、超投資以及違反招投標法,在基建招投標中弄虛作假等;五是違規借用信貸資金和集資;六是財務收支漏洞多,違規收支金額大;七是繼續違規經商辦企業,取得非法收入;八是部分“三長”執行有關廉政規定不到位。尤其是審計還挖掘了一些隱藏較深的問題。如在某縣公安局審計中,挖掘出該單位1993年至2005年將收取的農轉非戶口款、“支援贊助款”、“罰沒款、規費收入、物資變價收入等2000多萬元,存放在帳外設置的24個“小金庫”中,其數量之多、金額之大、跨度時間之長實屬罕見。
審計結果影響大。公檢法“三長”審計結果上報后,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市委書記田承忠批示“谷城縣公安局違紀違規的財務及經濟和執法當中的問題,十分嚴重,要給予高度重視,舉一反三,加強制度建設及政策法規的落實,加大監管及責任追究力度”。市委副書記、市長李德炳,市委副書記楊祥義,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曲穎,常務副市長歐陽萬坤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余新民等黨政領導分別作出書面批示,要求被審計的公檢法單位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逐項進行徹底整改,在政法系統規范執法行為整頓中作為一件大事來抓,要通報,要倒查,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要加強制度建設與執行。在召開的由市直及所屬各縣(市)區分管紀檢、組織工作的副書記、組織部長、常務副市長以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等共計200多人參加的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會議上,曲穎書記就“三長”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進行了通報,要求各被單位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從機制、制度和管理上挖根源、查危害,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硬性措施,切實抓好整改。
被審計單位整改效果好。為落實市領導批示精神,該市紀委、組織部、審計局三家聯合制發《審計整改通知書》,要求被審對象所在單位就審計發現的問題逐項寫出整改報告并進行整改,為檢查審計查出的問題整改情況,三部門又組成聯合檢查組,對“三長”經濟責任審計查出的問題整改、糾正、規范制度建設等情況逐戶逐項進行跟蹤檢查,檢查情況顯示,各被審計單位領導針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召開多次專題會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積極整改,糾正存在的問題;對制度規定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及時建章立制,完善內部管理,有些已收到了明顯效果。據統計,被審計公檢法單位制定、修改、完善了各項規章制度36項,歸并帳戶6個,10多個單位嚴格實行了“收支兩條線”管理,已糾正整改到位資金484萬元。(張德秀 田家改 鄧坤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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