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此頁面為打印預覽頁 | 選擇字號: |
|
\n';
//判斷articleBody是否加載完畢
if(! GetObj("artibody")){
return;
}
article = '
\n'
+ GetObj("artibody").innerHTML;
if(article.indexOf(strAdBegin)!=-1){
str +=article.substr(0,article.indexOf(strAdBegin));
strTmp=article.substr(article.indexOf(strAdEnd)+strAdEnd.length, article.length);
}else{
strTmp=article
}
str +=strTmp
//str=str.replace(/>\r/g,">");
//str=str.replace(/>\n/g,">");
str += '\n 文章來源:'+window.location.href+'<\/div><\/div>\n';
str += '\n |
此頁面為打印預覽頁 | 選擇字號: |
|
|
|
廣東征地補償保護標準出臺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 14:23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新華網廣州8月2日電(記者 黃玫)調整供給、打擊投機、限制外資炒樓……打出系列“組合拳”后,宏觀調控的著力點開始“溯源”。從8月1日起,國土資源部公布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和《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開始實施,力求從土地出讓環節穩定房價。 與此呼應的是,廣東省國土資源廳近日公布了征地補償保護標準,最高補償標準為103.28萬元/公頃。業內人士認為,廣東的房市新政策進入“實際操作”階段,有關部門積極從土地“源頭”規范房地產市場,保護失地農民和購房者的利益。 根據國土資源部兩個新《規范》,房屋銷售價格限制、銷售對象、套型結構比例等條件將直接作為土地出讓方案的重要內容。 文件要求“充分披露土地出讓信息,擴大市場形成土地價格的范圍,加大用地成本”,是立足于從土地出讓、使用的源頭,落實中央的宏觀調控政策。 一位房地產界人士透露,土地乃是房地產市場的“根本”,當前所謂的“房地產暴利”,很大程度來源于“土地暴利”。規范了土地市場,有利于規范房地產市場。 7月底,《廣東省征地補償保護標準》開始實施。廣東省國土資源廳要求,今后各地征地補償不得低于《標準》,否則將不予審批。《標準》把廣東省(不含深圳市)的20個地級以上市的縣級市、縣、自治縣、市轄區歸入十個類別中,并編制了詳細的《分類表》。每一類地區標準,再根據土地性質區分為耕地、園地、林地、養殖水面。一類地區標準最高,如廣州市的越秀區、荔灣區、海珠區、天河區、白云區、番禺區等六區。每一類地區,征地補償保護標準分別為耕地99.45萬元/公頃、園地76.50萬元/公頃、林地30.60萬元/公頃、養殖水面103.28萬元/公頃。 《標準》只包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項費用,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等費用需另計算。廣東省國土資源廳有關負責人說,合理確定征地補償標準,是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一項核心內容。 此外,兩個新《規范》中關于土地出讓合同的規定細化和違規責任的追究制度,對諸如“90平方米以下戶型占供應量70%以上”等爭論不斷的政策落實有促進作用。 7月31日,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登出公告,海珠區昌崗中路和金沙洲的兩塊住宅用地均通過招標尋找買家,前者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積所占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100%,而后者則要求這一比例要大于80%。 業內人士指出,這是在“國六條”及細則出臺后,廣州第一次在明確戶型比例結構的情況下推出住宅用地。盡管廣州市尚未正式公布執行房地產新政策的“細則”,但已經開始“實際操作”。
【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