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26日召開的寧夏國資委監管企業經營形勢分析會上,寧夏國資委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徐云萍代表國資委通報了上半年進行的綜合考核情況,并針對企業存在的問題, 提出具體整改意見:
一是監管企業要加大對下屬企業的監管,進一步明晰產權,強化資產管理,切實履行好出資人職責;完善以產權為紐帶的控股關系,做實集團公司,提高集團的控制力。公司
的董事會、黨委會和經理會要各司其職,各謀其政,不得相互代替。
二是企業委托理財、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對外借款等,必須嚴格執行《寧夏回族自治區區屬國有企業對外投資和委托理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嚴格按照決策權限,分級負責。對違反規定,或提供虛假信息導致決策失誤,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其他嚴重后果的,在損失數額確認后,國資委將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是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方面。在經營業績考核沒有兌現以前,企業負責人只能領取基本年薪。沒有按照國資委核定標準領取薪酬的,國資委將予以糾正;對預發績效年薪和沒有留存績效年薪延期支付部分的,在2005年度績效年薪中抵扣。企業負責人所領取的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要在本企業公開,接受職工監督。具體執行情況由國資委紀委負責監督。
四是部分企業存在工資增長過快的問題,下一步國資委將出臺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加強工資總額管理,嚴格工資基數的審核,把工資過快增長的勢頭降下來。各監管企業要加強企業內部分配管理,合理確定集團內部行業之間、企業之間以及集團本部職工與所屬企業職工、關鍵崗位與一般崗位職工的收入分配關系。對工資水平偏高、增速過快的集團本部及子企業要嚴格控制其工資收入水平的增長,實發工資的增長率不得超過自治區規定的企業平均工資增長上線。存在集團公司本部工資過高問題的企業,要采取降低一部分和停止本部工資增長的辦法逐步消化。
今后,企業的經營預算中要詳細列明企業的工資總額計劃,報國資委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為了維護企業長遠的發展利益,一定要妥善處理好消費和積累的關系,凡涉及企業收入分配方面的改革,要慎重決策,廣泛征求職工意見,經職代會同意后,報國資委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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