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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紀委公布十大商業賄賂案 6廳級干部被處分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 06:54 信息時報
全省上半年共查960件商業賄賂案,處分6廳座,省紀委昨公布其中十大案例 時報訊 (記者 張玉琴 通訊員 粵紀宣) 昨日下午,省紀委向外界公布了最近查辦的商業賄賂中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有個人違法犯罪的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產估價管理所原所長李輝陽受賄案,也有集體收受回扣的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系列賄賂案等。據統計,今年1~6月,全省立案查處商業賄賂案件960件,其中百萬元以上大案48件,涉及縣處級以上國家公務員要案107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47人,其中縣處級干部16人,廳級干部6人;已判刑116 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干部9人。 積極退贓將減輕處罰 省紀委副書記、監察廳廳長江青粦強調說,為繼續保持懲治商業賄賂犯罪的高壓態勢,各級執紀執法部門將重點查處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采購和金融投資等領域的商業賄賂案件,嚴肅查處涉及金額大、范圍廣、涉案人員多、社會影響惡劣、嚴重損害群眾利益和破壞市場秩序的商業賄賂大案要案。對國家公務員利用職權在商業活動中謀取非法利益,特別是利用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和司法權執法犯法、貪贓枉法、索賄受賄的案件,必須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嚴懲不貸。要嚴格依法辦案,不僅要嚴肅查處個人賄賂犯罪,而且要嚴肅查處單位賄賂犯罪;不僅要嚴肅查處受賄者,而且要嚴肅查處行賄者,雙管齊下,有效遏制商業賄賂案件的發生。要集中力量,重點突破一批有重大影響的商業賄賂大要案,并及時予以曝光,形成懲治商業賄賂的強大震懾力,增強人民群眾對治理商業賄賂的信心。 同時,各級執紀執法部門也要認真把好刑罰處理的度,對主動交代商業賄賂問題,積極退贓,檢舉揭發他人的,要酌情從輕、減輕刑事處罰;對拒不交代,搞攻守同盟,甚至頂風作案的,要從嚴從重予以堅決打擊。 案例1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產估價管理所原所長李輝陽受賄案 1996年至2004年,李輝陽利用職務便利,在負責審核市有關房地產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評估過程中,通過調低土地出讓金價格和加快評估速度等給予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不正當“關照”,先后多次收受開發商或中介等13人的賄賂款共計人民幣244.3萬元、美金1萬元、港幣5萬元。2006年5月30日,李輝陽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 案例2 深圳市地質礦業協會原秘書長李勇受賄案 2003年至2005年間,李勇利用職務便利,為包工頭郭某介紹龍崗區布吉羅定第五石場投資工程、深圳市深云場整治復綠工程,并多次收受郭賄送的人民幣535萬元;并兩次收受園嶺石場張某賄送的人民幣13萬元;多次收受金龜石場李某賄送的人民幣10萬元,港幣3000元。目前,該案已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案例3 珠海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原主任許文清受賄案 2002年2月,許文清伙同珠海市建設工程計算信息開發公司開發部經理周金剛,在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四期擴建工程模具廠房工程和物資大樓工程招投標中,為茂名市建筑集團公司珠海分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共同收受該公司陳某的賄賂共計人民幣35萬元,2005年12月21日,許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周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案例4 廣東工商報社原社長黃德榮受賄案 997年11月至2003年12月,黃德榮先后收受承印廣東工商報印刷業務的廣州市廣雅印務有限公司及廣東省財貿干部學院印刷廠馮某所送“回扣”共計人民幣156.54萬元。2006年1月17日,黃德榮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 案例5 江門市民華醫藥有限公司董事長、經理兼法定代表人鄒汶輝行賄案案 鄒汶輝于2002年1月3日,購買位于江門市價值人民幣83.7萬元的別墅一棟和位于廣州市珠江新城價值人民幣63萬元的公寓一套送給新會人民醫院院長方機,并為方及其家人支付前往南非的旅游費用人民幣4.5萬元。此外,鄒在向新會人民醫院銷售藥品期間,還支付給新會人民醫院“回扣費”共計人民幣93萬元。2006年5月29日,鄒汶輝因犯行賄罪、對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案例6 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系列賄賂案 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免疫規劃所原所長羅耀星、免疫規劃所疫苗組原組長蔡漢港等7人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廣州辦事處阮某等多家疫苗供應商所送的賄賂達1447.9萬元,其中羅受賄人民幣1118.5萬元,蔡受賄人民幣200多萬元。目前,羅耀星案已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涉嫌向羅巨額行賄的疫苗供應商阮某等人的違法犯罪問題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案例7 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總經理李益民受賄案 2000年至2004年,李益民利用擔任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廣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廣州白云山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之便,先后多次收受香港鴻道(集團)有限公司陳某、廣東一力藥業有限公司曾某等6人賄賂共計人民幣20.9萬元、港幣329萬元、美元2.5萬元。其中,李益民在代表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與香港鴻道(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王老吉”商標許可協議中,3次收受陳某賄送的港幣共計300萬元。2005年9月26日,李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案例8 省政府采購中心主任李春祿受賄案 2000年2月至2005年1月,李春祿分別多次收受汕頭市自動化設備總廠鄭某、天河弱電公司胡某、蒂森電梯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梅某等5人所送賄賂共計人民幣100萬余元。李春祿現已被移送起訴。 案例9 廣東喜之郎集團有限公司投資部經理周明華受賄案 2003年12月,周明華代表喜之郎集團與世紀證券責任有限公司簽訂托管國債、企業債共2億元過程中,收取該公司的“好處費”共200萬元;2003~2004年,在與海通證券托管業務往來中,收取該公司的好處費113萬元。 此外,周侵占公司托管證券超期利息和收益429萬元。目前,周已被依法逮捕并移送起訴。 案例10 深圳旺海怡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深圳華茂學校法人代表王慶茂行賄案 2001年11月到12月期間,王慶茂挪用華茂學校教育儲備金人民幣378萬元賄送給深圳市發展銀行寶安支行信貸部主任王斌等人,其中王分得125萬元。此外,王還涉嫌挪用教育儲備金折合人民幣1.4億多元。2005年3月,王慶茂、王斌被移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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