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落實審計處理意見 浙江收回違法占地一千七百余畝(06-7-24)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24日 11:38 審計署網站 | |||||||||
近日,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給審計署駐上海特派辦發來公函,通報了對上海辦移交的浙江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占地等土地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經上海辦了解,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和當地國土資源局實際收回國有土地1716畝,收繳罰金140.3萬元,并認真糾正了非法批地、用地行為,進一步規范了土地管理工作。 2004年7月至9月,上海辦在延伸檢查浙江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時發現,該公司通過
2002年3月,某市化工園區管委會越權與浙江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一期征用土地701畝,土地出讓金為2005萬元。該公司付清土地出讓金后動工建設。但是到上海辦延伸檢查結束,該土地全部尚未取得使用權證。2003年12月和2004年4月,化工園區管委會和浙江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兩次簽訂協議,約定二期總受讓土地面積1025畝,總土地出讓金為3588萬元。然而,截至延伸檢查時,二期土地尚未辦理建設用地報批手續,但部分土地已開始動工建設。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接到上海辦的移送處理函后,專門進行立案調查,并協同下級土地主管部門對土地違法行為予以糾正。(黃 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