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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監察部門首獲執法權 北京節能警察年內上崗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 02:07 經濟觀察報
本報實習記者 李平 北京報道 在國家《能源法》出臺8 年之后,北京市第一支“節能警察”隊伍,最快將會在年內亮相。 而在7 月20 日正式付諸實施的《北京市節能監察辦法》,顯然為“節能警察”的組建,掃清了最后的障礙。 此前,黃倩和她的同事們為籌建這支隊伍已經努力了兩年多。 在這部法規里,“節能警察”的執法主體資格首次得到了確認。 7月19 日,具體負責“節能警察”籌建工作的北京市發改委環資處副處長費翔告訴記者,“節能警察”隊伍將隸屬于發改委。但具體諸如隊伍的編制規模、人員來源、辦公經費等具體問題,正在商討中。北京市發改委正在與北京市政府編制辦公室等單位溝通此事。 “第一批‘節能警察’年內上崗應該沒什么問題。”北京市發改委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處處長張倩告訴記者。 紅色盾牌 事實上,北京籌建“節能警察”并非首創。早在8年前的 1998 年,上海市節能監察中心就成立了中國第一支“節能警察”執法隊伍。 當時,上海人經常會看到身穿灰色制服、佩帶紅色盾形標志的執法人員手提電腦,來往于工廠、設計院、賓館、醫院、商場等單位。 這樣一支節能執法的“正規軍”,顯然讓黃倩和費翔向往。作為北京市節能行政主管部門,他們的執法處罰手段相當匱乏。雖然按照 1999 年頒布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他們可以對違規用能單位進行處罰,即“超限額加價收費”。但這并不是行政處罰權,只能算是一種經濟調控手段。 籌建一支專業的節能執法隊伍,成為北京市的當務之急。 無法可依 然而,由于相關法規的不完善,節能警察隊伍的建立,始終處于無法可依的尷尬境地,黃倩介紹。無論國家的《節約能源法》,還是北京市的《節約能源法實施辦法》,都沒有對執法主體的職能、地位、權限作出界定,更沒有對執法過程的技術細節、違規處罰的量化標準作出說明。 而早在 8年前就首建節能警察隊伍的上海,其執法實踐也是在尷尬中前行。 雖然上海市規定節能監察中心具有行政處罰職能,但該中心副主任姚茂興告訴記者,該中心成立以來,“上海沒有一家單位因為浪費能源而被罰過一分錢”。 新《節約能源法》強調執法 黃倩告訴記者,這次北京迎來了組建“節能警察”隊伍的最佳時機:《節約能源法》頒布 8 年來的首次大幅度修改。 黃倩透露,不久前她已接到了新能源法的征求意見稿,“新的《節約能源法》特別強調節能執法,將強化節能主管單位的監察處罰權,并明確要求各地建立專門的節能監察執法隊伍。” 黃倩也表示,北京市《節約能源法實施辦法》也正在進行大幅修改。 而《北京市節能監察辦法》顯然是一系列節能法規中,最先頒布實施的一個。 在這部法規里,各級發改委被明確為節能行政主管部門,“節能警察”隊伍隸屬于發改委。而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統計、規劃、建設、市政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則被要求配合發改委做好本職內的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更重要的是,在這部法規里,“節能警察”的執法主體資格得到了確認,權責和活動范圍都得到明確的規定。節能監察部門首次擁有了行政執法權。 按照《節能監察辦法》的規定,當“節能警察”發現某單位違規用能時,他們會到現場搜集證據,確認違規事實。然后向該單位下達《節能監察意見通知書》,要求對方進行整改。與此同時,該單位將被列入“黑名單”,成為重點監控對象。如果其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那么,等待它的將是一張數額不菲的罰單。 記者獲悉,就在《北京市節能監察辦法》實施的當天,北京市人大代表到發改委就節能執法問題進行了調研,并就修改北京市《節約能源法實施辦法》對黃倩等主管官員進行質詢。 來源:經濟觀察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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