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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國企不務正業 國資委有《辦法》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 11:52 法制早報
□本報記者 張娜 中航油虧損 5.5 億美元事件轟動一時 166 個國企更讓國資委 “ 費心 ” - 對企業投資活動監管的重點放在督促與監督企業建立和完善其內部投資管理制度、嚴格履行投資決策程序上,建立對企業投資活動進行監督的基礎。 - “ 股權和債權的投資在國企非主業投資中占很大的比例,比如某人蓋了個飯店要用 300 萬,某國企先是拿出 50 萬入股,這就是股權投資;如果國企又借給這個人 200 萬,這就是債權投資。 ” - 《辦法》的出臺確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決投資的風險,到國資委備案是個很好的方式,可以促進市場競爭秩序,但卻不可能完全解決。 提到非主業投資,在電力行業工作多年的 張 先生對《法制早報》記者描述了這樣一個場景:“前段日子,美國電力公司的一個獨立董事來講座,七十多歲了,在業內很有聲望,干了一輩子電力,他自然有一套自己的經驗。他問了這樣一個問題‘你們搞過跨行業經營嗎?'隨后,他一字一頓的大聲說了三個字——‘要慎重'!” “其實,在國企做了這么多年大家都明白,國資委下面的這 166 個國企有幾個沒搞過非主業投資?我們單位現在就在用幾個億來做非主業投資,有賠有賺。國企紛紛搞投資,道理很簡單,國企的出資人并不是企業的領導,應該是國資委,再往深說是國務院,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全體人民。那么,賺了皆大歡喜,賠了,企業領導沒有任何經濟損失,賠的也不是自己的錢。而這樣,往往沒有經過科學的市場論證就投資,就更加重了非主業投資的風險。 ” 日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國資委)公布了《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國家將對中央企業投資行為實施全過程管理,尤其是非主業投資將成為國家監管的重點。該《辦法》已從今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 國資委稱,對企業投資活動監管的重點放在督促與監督企業建立和完善其內部投資管理制度、嚴格履行投資決策程序上,建立對企業投資活動進行監督的基礎。這樣既體現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對企業進行必要的監管,又不干涉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辦法》規定,國資委將對央企投資活動實行分類監督管理。已建立規范董事會的國有獨資公司,依據企業年度投資計劃 , 國資委對其投資項目實行備案管理;尚未建立規范董事會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其主業投資項目,國資委依據企業年度投資計劃實行備案管理。其非主業投資項目,實行審核管理,在 20 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決定。 何為非主業投資 “非主業投資是相對而言的,開展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都是非主業投資,范圍非常廣。石油公司來發電就是非主業投資,去做證券也是非主業投資。再以電力系統為例,小到縣,大到國家,電力部門在當地都有個電力賓館,本部門開會、住宿方便,同時,也都面向社會出租。那么,開賓館是為了贏利,并不是電力系統的主業,也是非主業投資。” 張 先生說。 此次《辦法》涉及的央企投資監管范圍,主要包括央企在境內的三類投資活動,即固定資產投資、產權收購和長期股權投資。對于市場高度關注的金融類投資活動,該《辦法》并未涉及。國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金融類投資活動等,在管理上具有特殊性、復雜性,需另行研究制定管理辦法。” “股權和債權的投資在國企非主業投資中占很大的比例,比如某人蓋了個飯店要用 300 萬,某國企先是拿出 50 萬入股,這就是股權投資,等待的是分紅;如果國企又借給這個人 200 萬,這就是債權投資,等待的是歸還本金和利息。 ” 中石油的姚總做了個形象的比喻。 選擇股市投資已經是 國企理財公開的秘密 在一些國有上市公司中,非主營業務收益已經大大超過主營業務,其中股市投資收益占了很大比例,且投資金額和比例都比較大。據統計,截至 2005 年 3 月 11 日 ,已公布 2004 年年報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有 86 家參與國債或是股票的短期投資,累計金額達 35.39 億元,占凈資產總額的 2.6% 。 曾委托理財的央企不在少數。南航集團、寶鋼、申能系都是委托理財的“巨無霸”。但,南航 11 億元委托理財在漢唐證券難以收回的消息給國企敲了警鐘。 隨著 2001 年起股市步入漫漫熊途,大量上市公司委托理財的黑洞集中暴露。 以南航為例,在目前的三大航空集團中,南航的經營情況和現金流并不樂觀,南航股份既沒有大筆企業債和銀行貸款,也無法通過國際期貨貿易來降低油耗成本,對于現金流的渴望,從前幾年開始南航集團向委托理財出手。從 2004 年中關村證券的委托理財開始,南航集團與包括世紀證券在內的多家券商都有過親密的接觸。 去年 5 月 30 日,南航控股的上市公司南方航空提前中止了與中關村證券的委托理財合同,拿回了 5 億元委托理財本金。 去年 6 月,南航委托漢唐證券的 11 億元委托理財資金難以收回被揭發,牽出了一系列公司委托理財的巨額窟窿。 今年 4 月,南航集團把在世紀證券的 12 億元委托理財資金中的 7.15 億元債權以投資形式轉為股權,成為世紀證券第一大股東。 非主業投資造成的損失: 相對不大,絕對不小 2004 年中央企業投資總額約 1 萬億元,非主業投資占到了 5% ,約有 500 億元。 國資委有關負責人 6 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中央企業行業分布過寬,部分企業主業過多、主業方向不明,資源配置不合理。少部分企業非主業投資比重偏大,存在盲目多元化投資問題,投資管理上漏洞和隱患較多,亟待加強監管。 這位負責人表示:“如果國資委作為國有資產出資人不到位,相應的法規規章不健全,一些企業盲目投資、盲目決策等現象若得不到及時糾正和制止,不僅會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同時也將會影響到國家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的有效實施。” 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室的余暉就對記者講了一個他身邊的事情。他說:“我的一個朋友是石油行業的老板,也搞非主業投資,先是搞房地產,后來又想買個足球俱樂部,結果全虧了。虧了怎么辦?只能把損失打到主業中去,這樣就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流失。” 余暉認為:“在國企,這種教訓很多。因為國企的責任、權利本身就不清楚,國企就造成了一種內部人控制的局面。即使損失很大,國企內部也沒有人來承擔經濟責任,更提不到法律責任,從來沒聽說過哪個國企老板因公司虧本而進法院的。如果是貪污、挪用公款致使企業受損的則不是同類的” “中航油的事件讓國資委很‘費心',不管其是不是被新加坡的公司愚弄,但畢竟其總計虧損的 5.5 億美元就是倒在了石油衍生產品交易這個非主業投資項目上。 ” 中石油的姚總分析道: “ 其實, 500 個億,一看這個數字很大,但對國企而言一個企業漂著幾個億也不新奇。 ” 電力監管局的 張 先生也持相同的觀點。他說:“非主業投資造成的損失相對數不大,絕對數不小。比如一個幾千億資產的國企,出現幾個億的損失并不傷筋動骨。” 《辦法》的出臺 企業、專家看法不一 《辦法》一出臺,各國企高層和專家們都很關注。 “控制非主業是有道理的,風險太大,套上幾個億,國家損失很大。我們企業認為《辦法》的出臺一是避免非主業投資分散主業投資,因為大的國企都直接關系到國家的經濟命脈,也許某企業的非主業就恰恰是其他企業的主業,過多的介入不利于國家的宏觀調控,國家的目的是讓這個大的國企做大。二是不熟悉的行業風險太大,很多虧損的例子都可以佐證。”電力監管局的 張 先生如此說。 張 先生說:“《辦法》的出臺肯定能解決大部分的問題,至少企業不必要的投資會有所收斂。因為有了這個《辦法》,就有了一定的限制,一旦出了事情,就有法可依了,相關人員也要承擔一定的經濟法律責任。但卻有兩點不得不引起重視。一是政策本身可能會讓人有空子可鉆,任何法規政策都不是萬能的。二是怕出現‘一管就死'的局面,因為很多企業發展非主業經營可能比主業經營還贏利。” 張 先生說:“這并不是危言聳聽,國資委下面的企業,除了軍工、電力、電信、石油等幾個大的企業外,很多企業不怎么贏利,有可能在靠非主業生存。” 余暉說:“《辦法》的出臺,初衷是好的,但做好卻很困難。國企的所有人是全民,國資委只是代表全民來管理國企。國資委必須要有信心來執行。” “而且,國企都做得很大,底下有很多分公司,如果分公司去做一些風險投資,該怎么來監管?也許,出了問題,無非是免職,即使企業破產了,對企業本身來說也無非是工人失業。而對于國家和人民呢?虧的可是全國人民的稅收。” 另外,財政部國有經濟研究室的文宗瑜主任和中央財經大學的 賀強 教授均認為:《辦法》的出臺確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決投資的風險,到國資委備案是個很好的方式,可以促進市場競爭秩序,但卻不可能完全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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