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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將再次為服務業發展減負 取消8項收費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 10:02 揚子晚報
本報訊 省物價局、財政廳昨日發文取消和降低一批服務行業反應強烈的不合理收費項目和標準,并將于近期重新公布涉及服務行業的主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一步為服務業減負。 車站碼頭不得收出租車停車費 此次取消的部分收費項目包括:網絡管理費、旅游企業年審費、導游年審培訓費、健康證明(書)工本費、計量跟蹤服務費、消防宣傳費、汽車尾氣強制檢測費(定期安全技術檢驗費除外)、接送客出租車停車費或等檔費(指車站、機場等公共場所)。省物價局還要求,對涉及服務業的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凡省以上規定有浮動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標準收費。未公示就收費、未服務先收費、少服務多收費、只收費不服務、不亮證收費等不規范收費行為將受到嚴肅查處。 亂立名目的培訓費一律不審批 對于眼下群眾反映較多的各類培訓、考試收費,我省也下定決心堅決糾正。省物價局、財政廳將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重將審核公布法定培訓、強制性培訓收費項目,降低過高的收費標準。未經省價格、 重點企業實行收費總額控制 據悉,我省將對重點服務行業、企業建立必要的收費保護制度,實行項目和收費總額控制。今明兩年,作為服務業收費的治理年,未經省物價局同意,嚴禁新增涉及服務業的強制性、壟斷性經營服務收費項目和提高標準。為打破壟斷,促進有序競爭,我省各級價格部門還將依法下放管理權限,在強化企業自律的同時鼓勵企業自主定價,健全和完善婚姻中介服務、機動車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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