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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580家市屬事業單位改制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6日 13:52 經濟觀察報
本報記者 楊興云 深圳報道 今年47歲的王振海是一家隸屬于政府部門的檢測認證中心的主任。該檢測中心在代表政府履行相關檢測認證職能的同時,也利用政府部門擁有的壟斷性資源從事一些經營性活動,一直以來,日子過得相當“滋潤”。 然而,隨著深圳市政府事業單位改革的啟動,王振海所在事業單位的“好日子”開始走向終結。對此,王振海表示,前景很“彷徨”,畢竟“市場的水很深”。 7月7日,深圳市政府宣布,全面啟動市屬事業單位改革。通過改革,深圳市屬518家事業單位將被甄別分類,或回歸政府,或轉為企業,或轉換機制,或予以撤銷。 深圳市副市長張思平表示,力爭用2-3年時間,初步實現事業單位改革的基本目標,并為全國的改革提供經驗。 根據計劃,改革之后保留下來的事業單位的性質是,從事社會事業和公益事業、相對獨立于政府和企業之外的非營利組織,其基本特征是非政府、非企業、非營利。 據悉,根據這一標準,目前大約70%的事業單位將會得以保留。 此外,事業單位改革的一個重要內容是改變財政部門主要按編制撥付經費的傳統做法,政府將根據這些單位所能提供的公共服務的數量和質量,以購買服務的方式予以支持,實行“以事定費”、“以費養事”。 深圳市委書記李鴻忠表示,這次事業單位改革,是深圳繼國有企業改革、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后的又一項重大改革;也是改革進入攻堅階段后,深圳在改革的高度和深度上往前邁出的重要一步。 三大類 深圳市人事局機構編制處華金輝處長表示,“按照改革方案,事業單位改革首先推進的是分類改革,即對現有事業單位準確分類! 華金輝表示,按照職能歸位、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的原則,將事業單位劃分為監督管理類、經營服務類和公共服務類三大類。 原則上,監督管理類事業單位調整歸并到行政序列;經營服務類事業單位轉為企業;公共服務類事業單位則視具體情況分別予以保留、轉企或進行必要的整合。 凡承擔行政管理、行政許可和監督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要把相關職能或機構納入到行政管理序列。如社保基金管理、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等機構。 對于那些集監督處罰與檢驗檢測職能于一身的單位,兩種職能要予以分離。監督處罰職能劃歸相應行政機構,檢驗檢測職能按其性質分類整合。 對于管理與經營合一的單位,要實行分離,管理職能回歸行政,企業職能推向市場。 對于在市場中沒有發展前途,轉企成本過高或轉企后難以生存的經營服務類事業單位,以及工作量嚴重不飽和或工作任務已完成的公益類事業單位,要予以整合或撤銷。 根據計劃,大部分經營服務類和部分公共服務類事業單位,將撤銷事業建制并轉為國有企業。 據有關人士介紹,改革之后保留下來的事業單位可分為兩類。 一類是公共服務類事業單位,主要包括政務信息、基礎教育、非營利職業教育、基礎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醫療、公共體育、水文氣象監測、環境資源保護、社會福利和服務、特殊區域管理等單位。 另一類是依據國家法律履行強制性監督檢測職能的中介服務類事業單位,主要包括食品藥品檢驗、質量安全檢測、價格認證、招標采購代理等機構。 為了確保改革單位工作的延續性,方案規定,轉企單位劃轉國資委管理后,享有三年過渡期,過渡期內有三個“基本不變”:委托業務不變、辦公場所不變、政府支持力度不變。 改革的目標 統計顯示,目前深圳市區兩級共有事業單位1902家,其中市屬事業單位518家,編制9.3萬人,占全市財政供養人員的61%。 深圳市副市長張思平認為,目前深圳的事業單位存在著功能定位不清晰、責任邊界不明確、政事不分、管辦不分、事企不分等諸多問題。 張思平表示,不但它們提供的公共服務不能滿足社會的要求,而且存在公共服務供給不足、資源配置不合理及管理體制和約束機制不健全等問題。 而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深圳人均GDP已經超過7000美元,隨著市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對政府各種公共服務需求逐漸增加,已經進入了通過發展公共服務業,推動社會事業發展的新階段。 據統計,目前深圳整個事業經費支出中,約70%是用于“人頭費”開支,直接用于“養事”的經費僅占30%。 事實上,深圳從1996年就開始醞釀事業單位改革,但與政府行政機構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相比,事業單位改革長期處于局部試點、單項推進的探索階段。 直到去年10月,深圳成立由市長許宗衡掛帥的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隨后,深圳市政府有關部門先后召開了100多場座談會,深入60多家事業單位了解情況。經過反復討論,19次修改,初步形成了事業單位改革的基礎性文件。 據了解,此次改革主要在深圳市屬事業單位內進行,區屬事業單位參照執行。 改革后,深圳將保留市屬事業單位338家,占現有事業單位數量的65%,涉及編制33500名,占現有總編制41726人的80%。 張思平表示,分類改革,歸口管理只是第一步。下一步將在分類改革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各自領域的改革。 回歸政府的事業單位,按行政序列和公務員管理辦法嚴格管理。 轉企業的事業單位,納入全市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按照國有企業的監管要求,加強管理。 保留下來的事業單位,要進行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改革,有些要進行必要的整合。 “在集中力量完成分類改革之后,事業單位改革的工作重點將及時轉移到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創新上來,最終形成公益目標明確、投入機制完善、監管制度健全、治理結構規范、微觀運行高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張思平在今年深圳國資國企工作會議上曾透露,深圳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總額約900億元,去年已經基本完成了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清產核資,為下一步的體制改革奠定了基礎。 深圳市改革辦負責人表示,衡量這次改革成功與否的標志,就是“社會公共服務只能加強不能削弱,群眾滿意度只能上升不能下降”。 有關人士透露,事業單位轉企,是本次改革的難點所在。一些歸入此類的事業單位員工擔心,由事業單位的干部變成企業的雇員,這不僅意味著身份的變化,還將在收入、社會保障等一系列方面發生根本性轉變。 來源:經濟觀察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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