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億元虧損案曝出國企監管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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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4日 10:21 法制日報 | |||||||||
新華社記者 吳華國 一個原本擁有十幾億元公眾募集優質資產的國有控股上市企業———江西萬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近年來在市場行情看好的情形下,竟然連年虧損累計1.3億元,這一反常 現象引起有關部門注意。
新成立不久的江西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通過排查,終于查清包括“萬年青”原總經理楊石根等在內的65人涉嫌侵吞、揮霍10多億元公眾資產,給企業造成巨大損失的違法違紀事實。 “萬年青”1997年成功上市后,善于投機鉆營的楊石根等人先后7次從企業非法斥資1.5億元用于炒股,至案發時已虧損2174萬元。股市“失手”后又以所謂“委托理財”新理念投資證券公司,2003年5月,一次性投資2918萬元到大鵬證券公司,結果一年不到全部投資血本無歸。1993年至2003年,楊石根等人擅自決策,盲目對非主業進行投資,金額累計4.3億元,目前絕大多數已難以收回。 看點一 觸目驚心的江西“建材案”,暴露了楊石根等人極度膨脹的個人貪欲。但這樣一個涉案金額高、范圍廣、人員多的涉嫌犯罪團伙能在光天化日下長期泛濫,更暴露出一些地方國企監管制度和機構失靈。 多年來我國已逐步建立起一整套完備的現代企業制度,但江西“建材案”表明,在權力和利益面前,這些規章隨時面臨失效危險。 國務院和證監會三令五申嚴禁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參與炒股,但原“萬年青”深圳盛信達公司總經理馬欣,竟利用上市公司與母體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在2000年12月29日至2004年4月15日,先后4次更換證券營業部,挪用公款5000萬元和公司注冊資金870萬元,大肆進行非法股票炒作,謀取非法所得101萬元。 會計法明令禁止企事業單位私設“小金庫”,但楊石根等人無視這一規定,公司上至各管理科室,下至各車間、班組,層層都建立了自己的“小金庫”。 看點二 在總結、反思江西“建材案”沉痛教訓時,江西省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說,上述問題雖然查處在江西建材集團及其控股公司,但類似問題在其他一些國有企業也不同程度存在。少數國企領導人將企業生產經營自主權完全等同于個人對企業資產的自由支配權,由此產生的“一把手”權力失控現象亟待根治。 據新華社南昌7月13日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