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委印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山西能源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歷時十個月的山西能源建設專項研究工作圓滿完成。 2005年8月,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認真研究山西能源工作的指示精神,我委組織煤炭發展研究中心、電力規劃設計總院、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規劃院、中聯煤層氣公司、鐵道部經濟規劃院等單位,在山西省政府的大力配合下,圍繞煤炭、電力、焦炭和煤化工、煤層氣、交通運輸等五個方面開展了山西能源建設專項研究,形成了總報告和
五個專項報告。在此基礎上,提煉出《山西能源建設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經征求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鐵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人民銀行、國資委、稅務總局、環保總局、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銀監會、煤炭工業協會、國家電網公司和山西省人民政府等16個單位意見,并作了修改完善后,正式印發山西省組織落實。 《指導意見》分4部分共21條。按照重點突出“十一五”時期、展望2020年,提出了建設各具特色的晉北、晉中、晉東三大能源化工基地,實施煤礦建設、晉電外送、焦炭整頓提升、煤化工建設、煤層氣開發利用、交通運輸等六項重點工程,實現山西能源工業產業升級和結構優化。 為保障山西能源建設順利進行,《指導意見》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強化資源規劃和管理、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大煤炭工業整合力度、強化安全生產、加強水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加強環境治理、加強自主創新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八項措施。同時,還提出了國家通過積極探索能源企業稅費制度改革、完善資源管理與使用制度、建立資源開采完全成本制度、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多渠道籌集能源建設資金、優先安排能源轉化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建設、盡早實施支持能源開發的基礎工程和配套工程等七項政策,力爭把山西省建設成為資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環境污染少、經濟效益好、穩定可靠的新型能源化工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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