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正文
 

銀行間市場可設貨幣經紀公司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2日 09:44 京華時報

  本報訊(記者 陳琰) 記者昨天獲悉,央行近日下發《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貨幣經紀公司進入銀行間市場有關事項的通知》,這標志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經紀業務正式啟動。

  央行有關負責人介紹說,伴隨我國銀行間市場迅速發展,市場參與主體已由原來單一的商業銀行擴大到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大中型工商企業,產品也由最初的同業拆借、國
債等擴大到包括人民幣利率互換、資產支持證券等交易工具。參與主體的多樣化,使得銀行間市場原有的交易模式和信息收集方式難以滿足市場發展的需求,在銀行間市場開展經紀業務的需要日益迫切。

  根據《通知》,貨幣經紀公司從事的業務范圍為接受金融機構投資者的委托,提供現券買賣、債券回購、票據轉貼現、票據回購、債券遠期交易、人民幣利率互換交易、同業拆借等經紀服務。

  -名詞解釋

  貨幣經紀公司是在金融市場開展經紀業務,為金融產品交易提供信息、促成交易達成的專業化機構。通過專業化的信息集中方式和規范的操作流程,貨幣經紀公司可以有效整合市場需求信息,提高市場流動性,也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場效率。當前,貨幣經紀公司已經成為國際成熟金融市場運行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