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8名員工連續兩個月連軸轉,沒休息一天;另外7名員工,雖然“幸運”地休息了1~2天,但都是請的事假。日前,河南省南陽市一賓館因超時用工被該市臥龍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處罰。
該賓館三四月份的工資表和考勤表顯示:三月份,員工們干了31天,四月份,干了30天,而工資表上卻顯示每天工資一個樣,無加班費。另外,賓館也未給員工們繳納社會保
險費。
6月1日,監察大隊向賓館送達了兩份限改文書。一份責令其7日內辦理參保手續,一份責令其立即執行每日8小時、每周40小時的工時制,并向員工支付加班費。但賓館方面一直仍不見動靜,于是,監察大隊便向賓館送達了準備罰款的《聽證告知書》。
收到《聽證告知書》后,該賓館經理趕到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辦公室。他說,賓館是想叫員工們多掙點兒錢,才安排他們多干了幾天。當被問到員工有無加班費及如何發放時,該經理無言以對。
監察大隊有關人員表示,每日8小時、每周40小時的工時制早已在各地實施。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的,要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經同意后方可進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報酬。但是,每月延長的工作時間最多不得超過36小時,否則即使安排補休或給了加班報酬仍屬違法。
監察大隊有關人員在此提醒打工者,若被強迫超工時工作,要注意保存好考勤表、工資表等證據,以便及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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