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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辦就《能源法》立法工作聽取全國政協委員意見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1日 09:57 發改委網站

  國家能源辦就《能源法》立法工作

  聽取全國政協委員意見

  國家能源辦就《能源法》立法公開征求意見的工作得到了社會各界的積極響應,為了更深入、廣泛聽取意見, 6月29日,國家能源辦在人民政協報社的協助下,召開了“《能
源法》立法工作聽取政協委員意見座談會”,國家發改委、全國人大財經委、全國人大環資委等《能源法》起草組成員單位及專家組部分專家參加了會議。會議由國家能源辦戰略規劃組負責人江冰同志主持。國家能源辦徐錠明副主任到會發表講話,對政協委員參政議政、為能源立法工作建言獻策表示感謝并介紹了我國《能源法》起草工作的有關安排和進展情況。全國政協常委汪紀戎、歐陽明高同志和全國政協委員陶斯亮、陸延昌、張華祝、卞耀武、金祥文、劉文甲等十余位同志到會聽取了介紹并對《能源法》起草工作提出了意見和建議。政協委員們對《能源法》起草工作采取的科學立法、民主立法、開門立法、廣征民意、廣納賢言的工作形式給予了充分肯定,并針對能源立法工作提供了很多好的意見和建議。座談會研討的主要內容及觀點歸納如下:

  一是《能源法》的立法意義。委員們一致認為,在當前比較嚴峻的能源形勢下,通過制定一部綜合性的《能源法》來調整能源相關的經濟和社會問題,可以克服過去能源管理中存在的“重政策輕法律,重部門管理而輕綜合調控”的弊端,從而以法律的形式貫徹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方針,促進能源的可持續發展。

  二是《能源法》的立法宗旨。委員們認為,用法律的形式、通過國家強制力體現國家的能源戰略及長效能源政策、保障能源安全、規范能源管理體制,應作為《能源法》起草首要考慮的問題。立法中應當確立和體現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理念。

  三是《能源法》的法律定位。委員們認為,《能源法》的定位需要綜合考慮《能源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功能,還要考慮相關立法、執法實踐等因素。盡管我國在能源領域制定了諸如《電力法》、《煤炭法》等若干單行法,《環境資源法》和《安全生產法》等領域也不同程度地涉及能源問題,但是,能源領域仍有很多實踐活動還缺乏法律規范。因此,《能源法》的定位,比較恰當的應是能源領域的基本法。它必須區別于以往的單行法,根據國家的能源結構特點及供需矛盾,綜合、宏觀、系統地協調能源的生產、供應、消費和服務,既調整能源的開發和利用,也調整能源消費。《能源法》的根本任務是要規定能源領域的共性問題,確立較為系統的行為規范,與各個能源單行法既有分工,又相互協調,兩者相輔相成。

  四是《能源法》的起草應當注重制度設計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以保證能源戰略和政策的具體實施和落實。《能源法》中應確立一些原則、導向性的規則,但是更主要的還是要規定可操作的具體行為規范。應該把經過實踐檢驗較成熟的能源政策法制化,對能源結構、效率、節約、環境承載等問題在《能源法》中都應有量化指標和時限的要求,防止法律規定過于虛化。應盡量在《能源法》中對有關重要制度和重大問題加以規定,而不宜設置太多的配套法規予以落實。同時,在《能源法》中還應建立和實施嚴格的問責追究制度,促進依法行政,加大違法成本,保障有法必依。

   五是確立統一權威的執法主體和監督管理機制。委員們認為,明確能源執法主體非常必要?v觀發達國家,無一沒有專門的能源管理機構。我國的《能源法》也必須確立統一的執法主體,并建立嚴格、協調、統一的監管體制和機制,明確執法、守法和違法的界限,這樣才能促進能源領域執法工作的協調,確!赌茉捶ā氛嬲玫铰鋵。

  六是應規定能源領域市場化的基本框架和方向,以立法促進能源領域改革的實施。《能源法》的起草要注重推進改革、促進市場競爭,避免成為資源壟斷的“護身符”。要界定清楚能源哪些領域或環節必須由政府控制,哪些可向市場開放。要充分運用市場手段,發揮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同時輔之以財稅、投資、信貸等各種激勵機制和強制機制,在法律層面上實現市場機制與政府調控的有機結合,推進政府規制行為的規范化。

  七是加強與能源單行法的協調。針對目前多部能源單行法都處于起草和修訂狀態的情況,委員們認為《能源法》起草工作亟待加快進度,以指導、促進相關單行法的修訂!赌茉捶ā凡粦心嘤谝延械哪茉磫涡蟹ǎ粦芷鋬热菹拗,要克服過去部門、行業立法的局限性,進行大膽創新。能源單行法的修訂應與《能源法》起草工作相互銜接,互相促進。

  此外,鑒于能源涉及面廣的特點,委員們指出,《能源法》的調整內容需要有清晰界定,從而使立法的主體內容明確,避免與其他法律發生不必要的重復和沖突。委員們還分別就《能源法》應當調整的能源投資、生產、消費等各項活動、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能源與環境的相互協調、改善能源結構、建立安全穩定的能源供應機制、節能激勵與剛性約束、高耗能企業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國際能源合作和能源科技政策等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和建議。

  總體看,政協委員們對能源立法工作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對做好《能源法》起草工作很有啟發和幫助。目前,《能源法》起草工作第一階段的調研和課題研究工作正在順利開展,為了加快《能源法》起草步伐,從6月份起,國家能源辦已將《能源法》大綱的草擬與調研工作同步推進。下一步工作中,將結合人大議案、提案的辦理,進一步舉辦聽取全國人大代表及社會公眾意見座談會等活動,認真研究、分析和論證各方意見,對可在《能源法》大綱設計、法律文本起草中體現的建議予以充分吸納,切實使《能源法》立法工作成為一個發揚民主、科學論證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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