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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力推發電調度新規則 優待可再生能源發電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1日 01:45 第一財經日報

  本報記者 侯利紅 發自北京

  今后,中國在發電調度方面將調整現行規則,限制能耗高、污染大的機組發電,優先安排可再生、高效、污染排放低的機組發電,其中可再生能源將被首先考慮。

  昨天,國家發改委發布公告稱,在調整后的發電調度新規則中,經濟調度是最基本
的原則,即以全網供電能耗最低或運行成本最低為目標,以犧牲高能耗機組的局部利益為代價換取全網整體利益的最大化。

  “這意味著國家針對電力行業的宏觀調控正在進一步發力。”昨天,發改委能源局一位官員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

  6月19日,發改委曾對電力行業的結構調整發出調控令;6月30日,發改委再次發出通知,將全國銷售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5分錢,并表示此次調整電價,主要是解決煤價上漲、可再生

能源發展、電廠脫硫改造以及電網建設資金不足等矛盾。近日,發改委、環保總局、電監會等部委又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快電力工業結構調整,促進健康有序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并明確提出“調整發電調度規則,實施節能、環保、經濟調度”。

  據介紹,目前,中國電網調度實行的是按照年度計劃實施發電調度的方式,即政府對各類機組下達年度發電計劃,然后由電網企業按同類型機組的利用小時數大致相當的原則安排調度。

  發改委坦承,這種由政府確定“大盤子”,然后平均分配發電計劃的安排方式,明顯存在著只求公平而忽視效率的大鍋飯傾向,與《通知》中“優先安排可再生、高效、污染排放低的機組發電,限制能耗高、污染大、違反國家政策和有關規定的機組發電”的要求相悖。

  今后的發電調度規則將打破這種“平均主義”。發改委表示,為降低能耗,當前最重要的就是要改變發電計劃的形成方式,在政府可控的范圍內,加大不同類型機組年度發電利用小時數的級差,鼓勵能耗低、污染物排放少、節水型機組多發電。同時,將逐步解決高能耗機組擠占發電市場空間的問題,使其逐步淡出市場。

  “首先,可再生能源發電必須被優先考慮。”發改委明確表示,在實行經濟調度時,應在滿足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上網的條件下,再考慮其他類型機組的經濟調度;或在經濟調度的安排和開停機組合中,優先調用可再生能源機組發電。

  “幾十年來國家一直在說要加快解決燃煤小機組關停問題,但成效不大,但這一舉措如能得到貫徹,應該能起到較大作用。”國家電監會的一位官員昨天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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