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工會工作條例(試行)》審議通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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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7日 14:22 工人日報 | |||||||||
本報北京7月6日電 中華全國總工會第十四屆執行委員會主席團第九次全體(擴大)會議今天在京閉幕,會議審議通過了《企業工會工作條例(試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華全國總工會主席王兆國主持會議。 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孫春蘭作會議總結,并就深入學習中央領導同志重要講話、傳達貫徹這次會議精神提出意見。孫春蘭說,各級工會組織要進一步增強
兩天來,會議認真學習了胡錦濤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85周年暨總結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學習了王兆國同志關于加強企業工會工作的重要講話,總結了今年上半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了下半年的工作,討論審議并通過了《企業工會工作條例(試行)》,對推進工會工作特別是企業工會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議。 據了解,《企業工會工作條例(試行)》分9章60條、共7000余字,通篇圍繞企業工會“是什么、干什么、誰來干、怎么干以及保障干好工作的條件”等展開,明確了企業工會的地位,企業工會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任務、工作目標,明確規定了企業工會組織建設、工會主席職權、干部隊伍建設,企業工會的工作機制、制度、載體和活動方式,以及企業工會的經費與財產、工會干部保護等方面問題,為企業工會開展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據和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