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俊)昨天,廣州市白云區法院為500多名原廣州市恒寶工業公司的員工發放工資、經濟補償金等款項,共1272萬多元。據介紹,一次性為員工發放逾千萬執行款,這在廣州是第一次,在全國范圍也不多見。
由于人數眾多,該院不得不將食堂臨時改為發放地,分上午、下午兩批予以發放。在現場,已55歲的李先生介紹,他從1978年到恒寶公司,一直工作到2000年:“那時,公司
經營不下去,通知我下崗。我辛辛苦苦工作了20多年,離開時不僅沒有任何經濟補償金,還欠我兩個月工資。我當時想‘認命吧’。”昨天,他領到了3.8萬元:“只有錢到手了,我才敢想這是我應得的。”
最多的員工可領近8萬元
白云區法院執行局梁東瑩法官介紹,這次發放,最多的一個人可領到近8萬元:“這1272萬不僅包括工資款,還包括離崗退養費、下崗生活費、經濟補償金、代墊醫保金等各項費用。恒寶公司上世紀80年代是白云區的龍頭企業,但隨著經營不善,從2000年起開始欠繳員工的社保金和醫保金,陸續被員工告上法庭,2003年是高峰期。”
由于恒寶公司是集體所有制企業,不能進入破產程序,法院參照《破產法》的相關規定,對恒寶公司的財產進行處理,通過拍賣股權、廠房、土地使用權等方式籌款,并按照優先支付給員工、余款再按抵押權優先受償的原則分配。該院介紹,沒發放完的、剩下的600多萬,法院將直接劃進社保局,為部分員工購買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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