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佴 發自廣州
從2005年3月23日到2006年7月18日,在被羈押了1年零4個月后,原健力寶集團總裁張海將再次出現在公眾前。
據知情人透露,張海訴佛山市三水區工商局一案在屢經波折后,終于確實將于本月
18日在三水區人民法院開庭。
張海的訴狀于2005年12月26日提起,被告人分別為佛山市工商局、佛山市三水區工商局。在訴訟請求中,張海以程序違法為由,要求法院撤銷上述兩被告于2005年5月19日,對其所擁有的三水健康產業公司、三水正天科技公司的股權進行的變改行為。禪城區法院于2005年12月29日正式受理了此案,并定于1月20日開庭。(詳見本報2006年1月2日《不滿意股權被強行變更張海獄中提起行政訴訟》一文)
但在2006年1月16日,被告之一的佛山市工商局要求變更被告,據張海代理人北京浩光律師事務所張民律師向《第一財經日報》介紹:“雙方均確認對張海股權進行變更,是由三水區工商局所為,故要求變更被告,我們同意了!
在張海同意只告三水區工商局,不再告佛山市工商局后,經佛山中院裁定,此案移送給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法院,何時開庭也將由其重新確定。
三水區法院終于在2006年7月4日確定了張海案的正式審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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