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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低保人員就業仍可享受一年救濟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4日 10:37 工人日報

  本報訊(記者 高鑄成 通訊員李泓)深圳市民政局負責人日前在回答該市部分人大代表提出的有關建議時說,深圳將延長低保人員就業后領取最低生活保障救濟金的時限。低保人員就業后可繼續領取最低生活保障救濟金一年,同時享受其他相關低保待遇。

  近年來,深圳通過多種措施為部分低保人員解決了再就業問題。但由于種種原因,這些人員就業后所得到的報酬低于領取的低保救濟金,因此,一些有就業愿望的低保人員開
始放棄就業機會。

  為此,深圳市決定延長低保人員就業后領取最低生活保障救濟金的時限,即低保人員就業后只要家庭沒有脫貧,就可以繼續領取最低生活保障救濟金一年,同時享受其他相關低保待遇。判斷是否符合救濟條件的依據是,已參加勞動的低保對象在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救濟時,允許其扣除部分收入,扣除后的剩余部分為家庭收入,家庭收入過低者即可享受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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