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聞網6月30日消息 (本網記者 吉羽):“買了交強險后,我今后上路就更放心了。”6月30日上午9點30分,海口陸女士在中國人保財險海南省分公司購買了一份保額6萬元,保費1050元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據悉,這是國家頒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來,我省簽出的第一份交強險保單。
有著12年駕齡的陸女士在領到保單后對媒體說:“購買了交強險后,一方面,在面對
有關部門檢查時有了依據,另一方面,萬一出了事故,也能夠得到及時處理。”
當日上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局長王小平、產險處處長唐海明及海南省省委宣傳處處長張春明參加了簽單儀式。王小平說,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作為一項國家以立法形式強制實施的保險險種,交強險制度遵行“以人為本”的原則,在保護保險當事人雙方合法權益的同時,更加突出了對被保險人,特別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保障,對于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據悉,交強險并非是所有保險公司都有資格銷售,目前,我省共有7家保險公司具備銷售資格,分別是:中國人保財險海南省分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和民安保險(中國)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