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被最高檢列為全國十大要案
據《寧夏日報》報道 寧夏中衛市人民檢察院調查的王英福案近日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列為2006年掛牌督辦的全國十件大要案之一。
2005年12月,中衛市人民檢察院接受自治區檢察院指定,調查自治區政協辦公廳巡
視員王英福(正廳級)的有關經濟問題。該院遂成立專案組,對案件展開調查。經初步查明:1998年至2003年,王英福在任自治區土地局局長、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和自治區殘聯理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索要和收受相關單位賄賂(含房產)達數百萬元,其行為已涉嫌犯罪。2006年1月23日,中衛市檢察院對王英福立案偵查。
在檢察機關介入案件調查后,王英福即聞風潛逃,他長期擔任高級領導干部,有很強的反偵查能力。中衛市檢察院精心排查王英福潛逃的行蹤,研究確定偵查方向,初步排摸到王英福隱藏在北京,隨后通過大量的調查排摸工作,逐步縮小范圍,最終鎖定了王英福的蹤跡。2006年2月3日16時18分,在北京一出租房屋內將隱姓埋名藏匿的王英福抓獲,當場查獲其準備潛逃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及數十萬元現金。王英福的成功抓獲,使該案件取得重大突破。王英福涉嫌受賄案已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列為2006年掛牌督辦的全國十件大要案之一。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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