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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將實行總擔保制度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30日 13:47 法制日報

  本報北京6月29日訊 記者蔡巖紅 從7月1日起,知識產權權利人請求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無需再逐案向海關提供擔保,而只需交一份總擔保就行。這是記者今天從海關總署獲悉的。過去,知識產權權利人每一次向海關申請扣留侵權嫌疑貨物,都必須同時向海關提交一次擔保。而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總擔保制度實施后,權利人只要銀行出具的承擔連帶責任的總擔保函,海關即可接受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總擔保,并接受多次申請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這一方面簡化了企業向海關提交申請的手續,另一方面減輕了權利人的資金壓力,降低了權
利人打假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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