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28日電 (記者 雷敏) 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28日在京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國家核應急工作“十一五”規劃綱要》,確定了“十一五”期間,我國核應急工作的七大主要任務。
據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副主任、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主任委員孫勤介紹,這七大任務分別是:
——健全核應急組織體系。在鞏固現有核電廠核應急管理體系的基礎上,進一步健全我國核應急組織體系,使其逐步覆蓋所有核設施與核活動。
——國家依托有關科研院所、高等學校、軍隊力量和大型核企業組建一批核應急技術支持中心。
——依托大型核企業和有關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軍隊力量等建立若干專業能力強、機動靈活的核應急專業救援分隊,包括應急輻射監測、航空輻射監測、醫療救治和洗消去污等分隊。
——完善國家核應急指揮中心、核電廠所在省以及核電廠營運單位的核應急指揮中心的功能。
——在國家核應急指揮中心建立功能較齊全的事故后果評價與決策支持系統。
——建設全國核應急網絡。通過數字化網絡通信手段與常規通信手段相結合,使國家核應急指揮中心與各核電廠營運單位、核電廠所在地省級核應急指揮中心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實現信息共享。
——開展核應急關鍵技術攻關。如設施威脅評價技術研究、應急輻射監測技術研究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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