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反壟斷法進行時 > 正文
 

反壟斷法12年難亮劍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8日 10:57 瞭望東方周刊

  《望東方周刊》特約撰稿楊磊/北京報道

  當美國對待壟斷的態度都在悄悄轉變時,中國在轉型期出臺的反壟斷法,如何既給市場一個自由公平競爭的環境,又能保護本國企業做大做強

  12年輾轉,終于,幾經修改之后,6月24日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
將如期對國務院提請審議的反壟斷法草案進行初次審議。

  在市場經濟國家中,反壟斷法占有極重要的地位。在美國,它被稱為“自由企業的大憲章”,在德國更是被尊為“經濟憲法”,在日本則是“經濟法的核心”。早在一百多年前,美國就頒布了《謝爾曼法》,繼美國之后,日本、德國等都相繼出臺了類似的反壟斷法。

  早在1994年,國家便已將《反壟斷法》列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并由國家經貿委和國家工商總局組織起草。隨后,盡管反壟斷法的制定不斷被列入第八屆、第九屆、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但因各種原因,遲遲沒能出臺。

  反壟斷法的出臺如此受關注、如此一波三折的根本原因,在于這部法律觸動了相關利益者太多敏感的神經。

  行政性壟斷難題

  行政性壟斷是反壟斷法中呼聲最高、分歧最大的內容。

  去年底,有參與起草的專家透露,反行政性壟斷已經作為一章寫進了反壟斷法草案。但今年初,卻爆出反行政性壟斷的內容可能被刪掉。一直到5月,坊間盛傳反行政性壟斷的內容可能會被整章刪掉。

  據悉,反行政性壟斷的去留分歧很大,爭執雙方各執一詞,且都理由充分。

  認為應該刪掉反行政性壟斷內容的一方主要認為,行政壟斷涉及政治體制問題,不是一部反壟斷法能解決的,也不需要通過反壟斷法來推進體制改革,而且行政性壟斷涉及行政許可、中央和地方的權力劃分等許多問題,比較棘手,目前時機還不成熟。

  《反壟斷法》(草案)起草專家小組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家指出,在我國現有的政治體制改革、行政體制改革不到位的情況下,即使把反行政性壟斷的內容納入反壟斷法,也不會起多少實質性作用。一般的實體搞壟斷,可對其罰款,要求承擔民事責任。反行政壟斷的規制對象是政府部門,對政府如何罰款、如何追究其法律責任,現行法律都無法回答這些問題。

  支持保留反行政性壟斷內容一方則認為,正因為中國正處于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特殊時期,與其他國家常見的經濟性壟斷相比,中國的行政性壟斷更為普遍,對市場競爭的危害也更大。如果不涉及反行政性壟斷,出臺的只能是瘸腿的反壟斷法,中國的市場經濟也就永遠不能走向一個成熟的市場經濟。

  有業內人士分析,如果刪除反行政壟斷的內容,除了考慮到存在的爭議外,也是為了加快反壟斷法的出臺。這是一種無奈的折中。

  難擺平的利益

  反壟斷法難產的原因眾多,除行政性壟斷外,部門利益的協調無疑是其中又一個關鍵因素。

  我國現行的涉及反壟斷方面的法規主要分散在價格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招投標法以及眾多的行政性法規之中,這些法規有不同的執法部門,反壟斷的行政職能實際是四分五裂的。這也是這三家部委參與反壟斷法起草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這些部門之間無疑存在著利益或權力沖突。

  我國人大的立法慣例中,一些專業性較強的立法往往“委托”給具體國務院分管部門起草。取得立法主導權的部門往往有借機使法律的價值取向和具體規定去迎合本部門利益的傾向。被稱為“三龍治水”的商務部、發改委和國家工商總局3部委都曾力爭要做反壟斷法的立法、執法主體。眾多行政部門對立法主導權的“青睞”,一個重要原因是為了獲取法案執行權,進而獲得相應的機構設置權和財權。但是,不管哪個作為立法執法主體,都有可能影響公共權力資源配置的格局。

  《反壟斷法》起草工作啟動后,對于是否應該建立統一執法機構,各方一直存在爭論。

  5月11日,亞洲開發銀行和經濟合作與開發組織聯合舉辦“競爭政策、法律和機構設置”研討會。參與反壟斷立法的權威專家之一、北京大學法學院盛杰民教授在向會議提交的論文中呼吁,“一個強有力的單一獨立的反壟斷主管機關亟待出現”,要保證它的“法定性、獨立性和權威性”。

  在國務院法制辦去年11月修改的反壟斷法草案的部分內容中,在機構設置方面,也首度明確提出設立“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替代了此前“國務院反壟斷主管機構”的模糊說法。該委員會成員由國務院各部委負責人組成,而且在協調監督反壟斷執法工作之外,還享有對重大案件的直接處理權。

  設立一個專門的反壟斷委員會,并具有執法功能,這也許會成為事實,但在部門利益的博弈中,反壟斷委員會能否真正具有獨立性和權威性,仍值得擔憂。

  外部因素的壓力

  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外資并購逐漸成為中國吸引外資的重要方式。目前,遏制跨國公司控制中國關鍵行業、敏感行業的戰略意圖,通過出臺反壟斷法遏制外資的大舉和惡意入侵成為一個重大課題。但有業內人士擔心,反壟斷法關于并購方面的規定分寸很難拿捏,輕了可能起不了作用,重了又怕影響外資進入的速度。

  近十年來,國際大環境也在悄悄發生著變化,經濟全球化把原來反壟斷制度的生存空間大大改變了。這也使中國反壟斷法的出臺變得更加困難。

  世界上最成熟的反壟斷制度在美國。作為一個崇尚自由競爭的完全市場經濟國家,美國對反壟斷一直是不遺余力。但是,隨著全球化的風險日大,美國開始擔心本國經濟安全和競爭力。一個有力的例子是1997年波音并購麥道,而在此之前,這種并購在美國是不可想像的,也是不可能被允許的。美國這樣做是為了應對歐洲的競爭。這是美國放松壟斷管制的開始。于是有了隨后對待微軟的寬容態度。

  心同此理,全球并購熱潮再次興起,世界逐漸進入一個并購的時代。根據全球金融數據供應商Dealogic公布的數據顯示,2005年全球并購總額達到2.9萬億美元,較2004年增長40%,成為進入21世紀以來交易額最高的一年。

  另一方面,依然以美國為例,美國的反壟斷主要是為了保護消費者。過去消費者都是以具體國家為單位,現在消費者恐怕是最全球化的一類人了,一國政府,為了保護外國的消費者,打擊本國公司的“壟斷”行為,幾乎是不可能的。

  在世界放松壟斷管制的時候,中國該如何把握這部法律的松緊呢?

  反壟斷法的出臺本來就有一個意識上的障礙。一些領導認為,企業做大做強最重要,在企業還不夠大的時候,反壟斷并不那么重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新的國際環境仿佛為這種看法提供了有力注腳。

  新的世界環境下如何反壟斷,也是成熟國家面臨的新挑戰。當美國對待壟斷的態度都在悄悄轉變時,中國在轉型期出臺的反壟斷法,如何既給市場一個自由公平競爭的環境,又能保護本國企業做大做強、增加全球競爭力,同時還能應對全球化帶來的風險,是一個太難的問題。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相關網頁共約615,000篇。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