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支付資金存在被挪用現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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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8日 01:38 第一財經日報 | |||||||||
2005年,中央財政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加大對地方特別是中西部地區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強了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改善了轉移支付結構。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地方財政對中央稅收返還和補助收入預算編報不完整。究其原因,一是中央預算年初沒有將中央補助地方支出分解到地區和項目,而且省本級預算編報的時間早于全國人大審查批準中央預算的時間,地方政府在編制預算時難以對中央補助資金特別是專項補助的數
2.部分專項轉移支付項目設置交叉重復、分配制度不夠完善、資金投向較為分散。目前參與中央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的部門多達37個。據不完全統計,2005年中央財政分配的239項專項轉移支付項目中,有41項存在內容交叉重復的問題,涉及資金156.37億元;有65項沒有管理辦法或管理辦法未公開,涉及資金705.89億元,占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總額的20%。 3.2005年,15個中央部門在部門預算中共安排中央補助地方支出383.69億元。這種由中央主管部門對口下達補助地方資金的做法,打亂了正常的預算管理級次和資金分配渠道,造成中央財政本級預算支出和補助地方預算支出不真實,不利于地方政府的管理和人大的監督。一些資金名義上是專項轉移支付,實際用作部門經費或系統內經費補助。 國家審計署建議,改進中央補助地方支出預算編報方式,清理整合專項轉移支付項目。 在補助地方支出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分散、部門職能及項目內容交叉重復的問題還比較突出,影響資金的使用效益和國家相關政策目標的實現。今后,要嚴格控制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的設置,新增項目須報經國務院批準;對到期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要及時清理,逐步整合現有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統籌安排轉移支付資金;改進資金分配機制,對明顯屬于地方事權范圍內的事項,具體項目的確定交由省級政府辦理,中央主管部門主要通過政策、規劃和必要的監督檢查,指導地方管好用好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促進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