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佴 發自廣州
經過近兩個月的調研,廣東省政協相關委員及專家完成了對該省包括湛江、清遠、汕頭、佛山等地11縣(區、市)的新農村建設專題調研。在昨日召開的廣東省政協常務委員會十五次會議上,調研組向與會者公布了此次調研的結果。調研組組長紀力清表示由于廣東新農村建設“目前存在的問題仍然較突出”。
據調研報告顯示,首先,由于規劃意識淡薄,農村規劃管理嚴重滯后,據統計,目前廣東全省200人以上的自然村制定規劃的僅占總量的25%。
第二個問題則表現在廣東農村規劃的總體性不夠,缺少區域、產業的統籌安排。調研組發現,村鎮建設各自為政、自我發展的現象普遍,功能區分不明顯,一些地方還出現對生態環境、文物等產生嚴重影響的建筑。
而村鎮無序亂建、忽視耕地保護問題更讓調研組的政協委員們擔憂,隨著城市化、工業化的推進,有些當年倉促厘定的農田保護區目前已成“樓間田”而沒有做出相應調整,非農用地與農田保護區矛盾日益突出。
調研組認為當前許多地方的新農村規劃實用性、權威性不足,大多也沒有被認真執行,對這些得不到執行原因,調研組認為這是由于當地政府在編制規劃時,不尊重群眾的參與權和知情權,制定出的規劃或不切合實際,或不夠簡明適用。
調研報告建議在推進廣東全省新農村建設中,在加大人力財力投入、尊重農民在規劃管理中知情權的同時,應突出產業布局與村鎮建設須服務于三化(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大局。政協委員們希望從法規的高度,確保規劃管理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與會聽取調研報告的廣東省常務副省長湯炳權則在發言時透露,廣東省正在積極起草《廣東省村莊規劃建設管理規定》,以期以法治手段規范農村規劃、建設和管理行為。湯炳權表示,2006年為全省新農村規劃編制工作的啟動階段,2007到2010年則為攻堅階段,屆時全省將完成40%的村莊規劃編制,30%的村莊整治工作,而2011年到2015年為全面鋪開階段,屆時須完成90%的村莊規劃編制,70%的村莊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