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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金改革呼之欲出 可能從三方面作出調整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7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于兵兵

  為發揮土地出讓金收益的長效使用性,抑制當屆地方政府的賣地沖動,同時保護農民利益,從土地出讓金入手的又一項宏觀調控政策正在醞釀之中。昨天記者獲悉,財政部等部委正加緊制定土地出讓金的改革方案,部分地方可能會建立專門的國有土地收益基金。

  可能從三大方面作出調整

  香港媒體援引財政部官員的話稱,土地出讓金體制可能從幾方面作出調整:一是把土地出讓金收支納入財政預算范疇,中央財政分享一部分,以擴大向其他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比如中西部省份;二是在地方建立“國有土地收益基金”,給后任政府預留一些發展建設資金,避免“寅吃卯糧”;三是增大征地拆遷補償和農民社會保障。

  昨天,記者致電中國

財政部,但沒有得到這一改革方案的具體確認。但是,國土資源部咨詢研究中心副主任劉文甲稱,從土地出讓金的制度調整入手,解決土地收益和土地管理等
房地產
領域的根本性問題一直是業內認定的改革方向。他特別強調,由于政策的出臺可能受到來自地方政府等既得利益群體的抵制,確保細則的可實施性和嚴格性就顯得尤其重要。

  抑制地方政府批地沖動

  人民大學土地資源系嚴金明教授稱,土地出讓金的一部分統一由中央調配的做法可能會抑制地方政府的批地沖動。

  土地收益是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專家介紹,由于原有

城市建設用地變更的動拆遷安置成本很高,相比之下,安置農民的費用較低,因此導致了地方政府大量批地,使保護耕地的職能無法落實到位。保證出讓金長效使用

  更重要的問題是,部分專家認為,根據目前的行政任期制度,地方政府可能在五年任期內透支幾十年的土地增值利益,而建立國有土地收益基金比較切實。

  為了加強土地出讓金使用的長效性,避免“本屆政府吃土地,下屆政府吃空氣”的現實,有專家建議,當年度的土地出讓金收益中,40%應該納入次年財政預算,并規定地方政府不得用于當期收入安排使用,剩余部分則由地方政府在相關領域內自行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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