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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老總職務消費改革:貨幣化贖買透明規范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5日 16:08 瞭望東方周刊

  “央企負責人職務消費改革,應該說是向前邁出了一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研究中心黨委書記兼副主任李保民這樣告訴記者。

  6月13日,李保民在他的辦公室接受采訪時說,央企負責人職務消費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隨著社會各界對規范職務消費的呼聲越來越強烈,國資委在做了大量調研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關于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90年代的財務制度至今還在沿用

  在國資委發布的《意見》中明確指出,規范央企負責人職務消費應與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相結合,堅持激勵與約束相一致。

  李保民認為,首先應該明確激勵與約束的關系,在實踐中激勵是最好的約束,有激勵才有約束。可與李保民的觀點相佐證的是,此次《意見》明確要求各中央企業要對本企業負責人現有的職務消費進行認真清理,建立健全規范職務消費的制度規章。

  李保民分析說,目前多數國有企業負責人出差的標準參照公務員實行,司局級領導干部的差旅標準是每天60元,而一般公務員標準是每天30—40元。李保民認為,這個標準與現在的出差狀況嚴重脫節,有些單位出差人員回單位報銷基本都是實報實銷,盡管超出標準,但很多單位都是默許的。

  上世紀90年代的財務制度至今還在沿用,因此李保民建議財會制度盡快修改,相關制度也應配套改革。

  相對現實出差狀況與財會制度的脫節,李保民認為由于制度沒有清晰的界定,因此有些企業負責人經常打擦邊球。

  目前很多企業負責人的職務消費實行預算制。李保民告訴記者,這里的“學問很大”,由于是預算制,有些費用沒有細化,有些企業負責人就采用企業預算總額不超,結構調整的辦法,來規避上級部門的審計。

  例如企業每年都有相關培訓費用,在具體的操作中就有很多“技巧”,本來這些預算費用目的是用于企業所有人員培訓,但是企業負責人只允許中層領導參加培訓,最后由這些參加培訓的中層領導回來再培訓其他的員工。這樣就能節省大筆預算資金。

  “這些剩余的預算資金最后可能就成了企業負責人的小金庫。”李保民說。

  職務消費透明度缺失

  國資委提供的一份背景材料顯示,在國資委管轄的166家中央企業中,多數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沒有做到公開透明,少數企業存在著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項目雜亂、支出隨意、管理失控的問題。

  由于企業治理結構不完善,內部缺少有效制衡,加上中央企業戶數較多,行業和地域分布廣,企業情況千差萬別,出資人準確掌握情況、合理制定措施、實施有效監管的難度很大。

  在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透明度缺失的情況下,《意見》要求企業擬定的職務消費管理制度在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前,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聽取職工意見。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情況應作為廠務公開的內容,定期在適當范圍公布,接受職工的民主監督。

  同時,《意見》要求各中央企業規范職務消費的制度建設情況、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年度預算及執行情況,應接受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國資委紀委和駐委監察局的監督檢查。

  對于《意見》,李保民認為這只是個大的框架,與預期的目標還有很大的差距,只是給企業一個信號,仍需要其他相關制度的配套改革。

  “從目前情況來看,國內外各界在理論上對職務消費還沒有比較科學、公認的定義和具體內容界定,在實踐上還沒有比較成熟的、可供借鑒的經驗和做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專家李強認為,根本的解決辦法要靠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的治理結構,在企業內部形成有效的監督、制衡機制。

  爭議貨幣化改革

  “貨幣化改革是央企負責人職務消費改革的方向。”李保民說,市場經濟發展到高級階段必然是貨幣化調整,實物獎勵與激勵已不合時宜,改革到深層次階段后,應該更加以人為本進行改革。

  對于“經常發生、用途明確、標準易定的職務消費”,職務消費貨幣化的標準“應根據企業實際和職位特點,參照國內外同類企業的做法,與企業負責人的薪酬統籌考慮,合理確定”,并且,“不得高于貨幣化改革前的費用支出,不得變相提高企業負責人的總體薪酬水平”。

  李強認為,《意見》中“可以探索實行”的貨幣化改革的這些“前提條件”,除了兩個“不得”稍具意義,其他全都模棱兩可。

  對于這樣的疑問,國資委企業分配局薪酬處孔處長向記者表示,有些內容還要細化,而且有關職務消費話題十分敏感,存在爭議,需要等領導批準后才能進一步解答。

  中國社科院研究員丁敬平指出,國企負責人的職務消費總體來說彈性比較大、標準比較低,或者是標準不細致、缺少透明度、漏洞比較大,容易引起腐敗。職務消費的這些特點給貨幣化改革帶來很多難以預料的問題。

  規范職務消費,是為了更好地建立央企負責人整體的激勵監督機制,使國有企業能夠更好地履行其所承擔的責任。丁敬平認為,從整體激勵制度來看,基本工資、福利、股票期權等中長期激勵規范透明之后,再加上規范的職務消費,整個制度才是健全的。丁敬平告訴記者,對于職務消費改革的問題,一定要放在央企改革與增強效率中看待。

  有專家認為,貨幣化改革的本質是一種贖買,是為減小改革阻力,用貨幣贖買被占有的一些非正當權力和利益。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專家于淼認為,改革還需要依賴權力進行推進,貨幣化改革雖然削減不了職務消費,但最起碼實現了可控——所以“貨幣化贖買”是面對權力的無奈選擇。

  職務消費規范艱難起步

  在國資委成立半年后的2003年11月14日,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就明確提出:“規范職務消費,加快福利待遇貨幣化”。

  為了貫徹落實這一精神,當年11月27日,一部關于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業績的法規——《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出臺,標志著國資委將開始正式以出資人的身份對中央企業負責人進行業績考核。

  為了進一步完善中央企業負責人的激勵與約束機制,2004年6月《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頒布。

  “這兩部法規是國資委‘管人’的經驗與構想的集中體現。”李保民認為,對經營者的激勵是現代企業管理理論的核心問題之一,國資委對代理人的監督、激勵機制是當前公司治理轉軌的著力點,而職務消費改革是更深層次的改革。

  2005年8月,國資委首次公布了對所屬中央企業2004年度業績考核的結果,掌管近十萬億國有資產的中央企業負責人經歷了首次“大考”。

  對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張文魁認為:這完全是一場真刀真槍的考察,一系列措施意在完善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體系,但社會普遍關注的中央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改革卻沒有被列入日程,社會各界對此呼聲日益強烈。

  2006年1月17日召開的中央企業紀檢監察工作會上,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表示,2006年國資委將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行為,并進一步建立完善激勵約束機制。2006年6月7日,經歷了大量調研而形成的《意見》正式公布。

  “2006年年底前,各企業將建立起規范職務消費的有關制度規章,并從2007年起嚴格實施,但這只是國資委的工作目標。”國資委新聞處副處長蘇桂鋒告訴記者。

  (來源:《瞭望東方周刊》記者王全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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