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 備受關注的東方航空公司9名機長辭職索賠案23日在南京市江寧區法院開庭。雙方就賠償金額進行了庭上調解,初步達成了調解意向。
上午9點,關于8名年輕機長的辭職賠償問題,法庭進行了證據交換,隨后8位機長簽完筆錄,迅速離開了法庭。東航法律事務部嚴國玉說,這8名機長都是從大學里選拔出來,進行培訓上崗,已花去高昂培訓費。
嚴國玉介紹,8位機長同東航訂立的書面勞動合同中約定,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作為飛行員的乙方在甲方約定服務年限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協議向乙方收取各類賠償、補償費用。
上午10點,另一名機長佟某案開庭,因佟某提出的辭職時間早于8名同事,并經過勞動仲裁得到解除勞動關系的裁決,所以關于他的案子單獨審理。
法庭上雙方認可了40萬的培訓費用,經過協商雙方愿意調解,最終佟某同意賠償200萬費用,并承擔8萬訴訟費的條件,東航也表示同意。
綜合《南京晨報》、《江南時報》報道
【新聞背景】
9位機長因處分辭職
去年9月,東航江蘇分公司的某些飛行員集體簽名要求與公司領導“對話”。11月16日,公司對這些“罷飛”飛行員做出“暫停飛行”的處分,第2天,9名被處分的機長就聯名遞交了辭呈,但未獲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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