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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與瓦斯突出礦區嚴禁新建小礦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2日 02:25 中華工商時報

    【據新華社太原21日電】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張國寶今日透露,根據煤礦瓦斯開發利用“十一五”規劃,現已劃定24處煤與瓦斯嚴重突出礦區和34處煤與瓦斯突出礦區,嚴禁在這些區域新建小煤礦。

  張國寶在山西晉城召開的全國煤礦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現場會上強調,小煤礦沒有能
力在煤與瓦斯突出區域開采煤炭。要對這些區域的現有小煤礦進行清理整頓,依托有瓦斯治理經驗、有技術和管理基礎的大型煤炭企業,實施資源整合、聯合改造或委托管理,堅決依法取締違法經營的小煤礦。兼任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組長的張國寶還要求,這些礦區的有關部門和煤礦企業要采取特別措施,進行綜合整治,避免或減少瓦斯事故。

  張國寶說,爭取用兩年左右的時間,使我國煤礦瓦斯重特大事故有較大幅度下降。今年的目標是,力爭控制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特別重大瓦斯事故,瓦斯事故死亡人數在去年、前年基礎上確保下降1/4,力爭下降1/3。具體指標已分解到各重點產煤省區。(劉錚 陳忠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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