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社會經濟日益發展,商業競爭日趨激烈,由于市場機制不甚健全,管理法規滯后,使得商業賄賂開始出現并孳生壯大,教材出版發行領域也難以幸免。
一、商業賄賂已經滲透教材出版發行領域的各個領域
教材出版發行行業有其特殊性,加之相關行業內的商業賄賂逐步滲透,使得商業賄
賂在教材出版發行領域廣泛存在,遍布于生產、經營、采購等環節。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地方保護主義、部門利益以及現行教材出版發行機制在作怪;二是企業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缺少自律意識;三是外部監督體系不健全,相關法律法規欠缺,部門監管不到位。
——教材生產環節存在商業賄賂。教材生產環節的商業賄賂主要表現在出版社及其與生產、銷售相關的人員為獲得交易機會而進行行賄受賄。如某出版社原總編輯、社長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3次收受賄賂18萬元人民幣。又如,一些出版社違反有關規定,在生產成本中超標準列支“發行費、培訓費、勞務費”等宣傳推廣費用,也屬于商業賄賂行為。
——教材經營環節存在商業賄賂。教材經營環節的商業賄賂主要表現在教材經銷商為推銷教材向有關主管單位和用書單位及主要相關人員行賄。長期以來,我國的教材發行“潛規則”導致一些地區教材折扣回扣暴利驚人,使得出版發行單位越來越成為商業賄賂的“高發區”。如某縣新華書店原經理,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購買中小學單元測試卷等非法出版物進行銷售,向縣94個基層教委、中學等單位行賄160余萬元來推銷非法出版物。像新華書店這樣的大規模企業尚且如此,那些小規模的中間商進行商業賄賂就更不足為怪了。
——教材采購環節存在商業賄賂行為。教材采購環節的商業賄賂主要表現在有關主管單位及用書單位的與同教材采購環節相關的人員利用職務之便行賄受賄。如某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和基礎教研室部分干部在教材、輔助教材等發行過程中,貪污、受賄,私設巨額小金庫。又如四川省某中學原校長、副校長、教務處主任3人,狂吃教材回扣款、收受企業負責人賄賂。再如南京某醫科大學的教材科主任科員杜某,利用獨攬教材采購大權4年間收受回扣款近11萬元,并將其中的10萬元裝進個人腰包。
二、商業賄賂在教材出版發行領域花樣百出
在教材出版發行領域的商業賄賂不僅規模龐大,還具有隱蔽性較強、表現形式多樣化等特點,具體而言,這些商業賄賂的表現形式主要有明扣、暗扣、傭金、超標準支付(收受)宣傳推廣費等。
——明扣。明扣是商品購銷中的讓利,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時,可以明示并如實入賬的方式給予對方一定的價格優惠,例如,商家可以在支付價款時給予一定比例的優惠。經營者銷售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給予對方折扣,但要如實入賬,其他接受折扣的單位也必須如實入賬。一般來說,學校按課本定價的100%賣書給學生,圖書經銷商一般按碼洋的15%至30%折扣給學校,出版商以6.5折至7.5折賣給圖書經銷商,實際上出版商的成本只占到書價的四五成;還有一些出版商直接把教材賣給學校,給學校的折扣甚至高達35%。
——暗扣。在商品購銷中,賣方在明扣的基礎上進行 “讓利”活動,暗中向買方退還錢財及其報償以爭取交易機會和交易條件,這些錢財通常從書商的口袋里直接進入學校有關人員的腰包里,學校無賬目可查;暗扣有時還表現在報銷費用、組織旅游或年終“獎勵費”、高消費招待、提供出國機會及風景旅游觀光、為對方安裝電話、裝修住房,為對方提供明顯可營利的業務項目、物資批件及合同等。
——超標準支付(收受)宣傳推廣費。支付業務宣傳推廣費是出版社進行商業賄賂的理想手段。為了維護圖書出版發行市場正常的競爭秩序,針對教材出版發行行業的特點,國家制定了嚴格的出版行業宣傳推廣費的支付標準,如《電影、出版企業財務制度》規定,出版企業如按定價(零售價)全額收取價款,則可以按不超過推銷出版物總定價10%的比例支付宣傳推廣費,但不得直接付給個人。實際上一些出版社明里暗里都會超標準支付宣傳推廣費用,這勢必會排擠其他競爭者或潛在競爭者的交易機會,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屬典型的商業賄賂行為。
——傭金。傭金是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給予為其提供服務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中間人的勞務報酬。傭金可以由買方給予,也可以由賣方給予,還可以由買賣雙方給予。有關法規要求,經營者給予傭金必須以明示的方式,給予和接收傭金的都必須如實入賬,那些虛假入賬的,情況比較復雜,可能是商業賄賂行為,也可能是違反財經紀律行為,應當進行個案分析。
三、商業賄賂成為教材出版發行領域的毒瘤
(一)教材出版發行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從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競爭的本質,使價值規律和競爭規律無法正常發揮作用,阻礙了教材出版發行市場機制的正常運行,破壞了教材市場的交易秩序。這些商業賄賂行為的存在和發展,干擾了經營者間的公平競爭,使誠實信用合法經營者淪為受害者,以致在現實的競爭中出現了正規守法企業遭受市場“冷落”甚至退出市場的奇怪現象,嚴重危害了出版發行行業的健康發展。
(二)教材出版發行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造成國家稅利的大量流失。一方面,教材出版發行企業以“發行費、培訓費、勞務費”等名義虛列支出,或者代人支付考察費、旅游費等虛減企業利潤,進而減少其應上交的利稅。另一方面,一些教材出版發行企業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享受著稅收優惠政策。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版物和電影拷貝增值稅及電影發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明確規定,在2005年底以前,對大中小學的學生課本和專為少年兒童出版發行的報紙和刊物實行增值稅先征后退辦法、對全國縣(含縣級市)及其以下新華書店和農村供銷社銷售的出版物,實行增值稅先征后退辦法。
。ㄈ┙滩某霭姘l行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破壞了資源的合理分配。企業為社會提供所需產品,并通過合理的競爭,實現資源利用的最優化,防止資源和勞動的浪費。但是商業賄賂的出現,使一些行賄企業不惜浪費資源生產各種各樣的教材來獲取利潤,使交易的天平不公平地向行賄者一邊傾斜,資源及勞動也隨之流向了行賄者一邊。這勢必阻礙教材出版發行市場機能的正常發揮,影響了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不利于教材出版發行產業的健康發展。
(四)教材出版發行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使廣大學生成為受賄成本負擔者。無論是出版社的生產環節、新華書店和中間商的發行環節,還是學校的購書環節,只要商業賄賂存在,行賄者就總會以“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方式,想方設法從教材流轉的各個環節撈取利潤來彌補其行賄成本,而這一切最終都會以價格的方式轉嫁到購書者身上,學生真正成為了這些“骯臟”成本的負擔者。甚至可以說,家庭和政府成為這部分負擔的最終承受者,這無疑會增加社會發展的成本和負擔,增加社會運行的壓力,更無益于和諧社會的構建。(五)教材出版發行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已經成為孳生貪污、受賄等經濟犯罪的溫床。如上文所述,商業賄賂行為的存在,使得政府官員、企業主管、購銷人員、甚至學校校長、教務主任、教材科長等紛紛落馬,收受賄賂、損公肥私、中飽私囊這些腐敗思想,敗壞了商業誠信風氣,破壞學校正常教學秩序,腐蝕了干部隊伍,嚴重影響了社會的安定與團結。
四、教材出版發行領域的商業賄賂治理刻不容緩
(一) 商業賄賂的存在根本在于利益的趨使,要徹底解決商業賄賂,就應當從“利益”著手,運用經濟手段調控經濟利益,徹底理順政企關系,切斷政府和企業之間的經濟聯系,清除政府、部門利益驅動機制,斷絕政府與企業謀利的渠道,實現市場運行和政府調節相結合的教材出版發行市場調控機制,促進教材出版市場的良性循環與和諧發展。
。ǘ┐蚱平滩某霭姘l行壟斷,走多元化產業發展道路。開放教材出版發行市場,允許民營書業,鼓勵外來資本共同投入中國圖書出版發行,實現完全國民待遇和公平競爭。
(三)有關部門要充分考慮有關因素,制定切實可行的教材價格。應當按照教材的印數、碼洋和銷量的多少,在充分考慮出版社及圖書商合理利潤的基礎上,制定最高限價。同時要對價格進行“陽光操作”,接受學生、家長監督,甚至教育、新聞出版部門每年應舉行聽證會,來確定教材教輔價格。
(四)政府要為企業營造良好的公平競爭環境,降低其市場交易成本。新聞出版和教育、物價等相關部門應盡快出臺政策法規,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促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放棄賄賂手段,選擇合法競爭的方式,規范教材出版發行市場秩序;政府監管部門不僅要加強對市場的監管,還應提高自身辦事效率,積極為建立規范的教材出版發行市場體系提供必要條件,并承擔起維護市場的交易規則的責任。
。ㄎ澹┐龠M良好的商業文化環境建設。商業賄賂的出現與社會意識(特別是社會公德)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所以,要徹底治理商業賄賂,就要提高社會對商業賄賂的認識,積極倡導社會公德及“八榮八恥”的教育,提高自覺抵制商業賄賂的自覺性,創造良好的商業文化氛圍,從道德的角度提高企業自律性和自覺性。(作者:審計署駐沈陽特派員辦事處董德新)
。ū疚膬热輧H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任何審計機關和本網站的觀點,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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