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網恢恢 堵外企避稅大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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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0日 10:40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李云崢 近日,關于外企利用稅收漏洞避稅的話題吸引了各方的眼球。媒體透露,在某些外企“越虧越投”的怪異現象背后,是它們通過關聯交易轉移利潤以及不斷設立新外企以利用“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期,從而達到減少和逃避稅收的目的。
根據官方的不完全估算,在我國境內的外企年避稅金額約在300億元左右,而根據一些稅務官員的公開測算,這個數字更是高達上千個億。另據今年初北京地稅稽查分局的數據顯示:在被檢查的外企中80%以上有違規行為。 外企利用非正常虧損來避稅,是中國稅收征管中的“老大難”問題了。這個現象從上個世紀90年代就開始流行。據當時國家稅務總局的抽樣調查,有六成以上的外企存在非正常虧損(實質上是虛虧實贏),年虧損金額達1200多億元。如果按照稅法以后贏利可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規定,我國每年要少征外企所得稅約300億元,而在目前我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外國直接投資(FDI)流入國的情況下,上千億元的數字或許更具有可信度。 從“經濟人”的角度來看避稅行為,其實很難用好和壞來簡單的定性,畢竟避稅與一般意義上的偷漏稅是有區別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作為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經濟人”,其避稅行為的產生,既有企業逐利的內因,也有稅法缺陷、國際間稅制差別、稅收征管的漏洞等外部誘因。這就好比一張捕魚的網,當網眼太大或者出現漏洞時,簡單的站在捕魚者的角度去譴責魚的狡猾是片面的,從“非禁即準”的角度來看,把網補好和織密才是最現實的選擇。若是真正能做到“稅網恢恢,疏而不漏”,哪里會出現如此多的漏網大魚? 低風險、高收益、具有策劃性等構成了外企避稅手段的總體特征。以外企避稅手段中最常見的轉移定價為例:假設某外企生產時從國外進口原材料成本是20元,加工后成本達到30元,雖然國外市場價約90元,但該企業在出口時以25元的價格先“賣”給自己在海外的貿易公司,然后再轉手以合適的價格賣給國外零售商。“兩頭在外”不但導致了利潤轉移和稅收流失,而且它們在國內生產基地的虧損還能抵消以后幾年的盈利。除了轉移定價,利用國際“避稅天堂”、利用財務杠桿搞資本弱化等也是外企常用的避稅手段。 外企避稅對于國家稅收的流失和國際貿易的正常發展的負面影響顯而易見,但僅僅指望那些避稅外企用自律來消除這種現象也是不現實的。可見,只有將反避稅措施法律化和制度化、重點加強對避稅大戶的稅收審計、逐漸建立起一個縝密高效的稅務征收和監管體系等,才是防止外企避稅現象愈演愈烈的根本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