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用地審批再度收緊 權限進一步向中央集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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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0日 03:34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范利祥 上海報道 隨著第二輪地根調控的逐步深入,一個以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為核心的土地審批制度改革,即將在國土資源部出爐。
6月18日,一位參與改革方案設計的專家告訴本報記者,本來打算在年底推出改革方案,“現在肯定要提前了”,現在正在廣泛征求和聽取各方意見。 從今年第一季度開始,國土資源部就已經針對土地審批制度改革開展調研。 國土資源部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本來準備安排湖北、江蘇、貴州三省為試點單位,“現在試點范圍又擴大了。” 浙江省國土廳一位人士表示,原國家土地管理局用地司司長李尚杰帶領的國土資源部土地審批制度改革專題研究課題組,先后赴杭州、紹興、湖州等地開展相關調研工作。 “我們希望能全面掌握建設用地審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探索新型新增建設用地審批制度。”一位參與調研的國土資源部官員指出。 據透露,土地審批制度改革方案,將從“審批環節、審批事項、批準權限、報批方式、報批程序和審查內容”六大方面,嚴把土地審批中的關鍵環節,對新增建設用地進行“全方位卡位”。 總體來看,這項改革的重點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 一是審批管制將得以加強。對此,國家發改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副所長肖金成認為,審批管制是土地用途管制的關鍵環節和關鍵措施。 “它不同于過去分級限額審批,而是嚴格程序、全程覆蓋、全程管理,主要表現為對規劃、計劃的審批,對增量建設用地的審批,其中又細化為諸如城市土地改變用途審批、農民宅基地和農用地轉用許可審批等。”肖金成進一步解釋。 他指出,審批管制的實施將從體制上控制農用地向建設用地的流轉,為土地的可持續利用建立保障體系。 二是嚴格新增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保障國家重點工程必需用地。而且,土地審批權限將進一步向中央集中,并由國家統一調控,建立新增建設用地審批與國家的產業政策相結合的機制。 凡屬國家限制性產業的項目用地,不論占地面積多少,都應報國務院審批,或者由國務院授權國家土地管理部門審批;凡屬國家禁止性產業的項目用地一律不準供地;凡屬人均耕地面積低于一定限度的地區,則取消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審批權等等。 三是加大審查力度。即對各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占補平衡、產業政策、農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等等進行嚴格審查。 實際上,盡管方案還沒有出來,國務院有關部委嚴控新增建設用地的措施已經陸續推出。 比如,對于新增建設用地聚集區——開發區,國土資源部和國家發改委一直在推動相關核減“瘦身”工作。如合肥瑤海經濟開發區共有150公頃的非工業用地被核減;蕪湖長江大橋經濟開發區的非工業用地一舉被核減300公頃。 不僅如此,國土資源部還將通過土地供地備案制度、公開供地信息、監督檢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執行、出現違法供地不予審批下一批次用地、明確各種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等制度,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