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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手球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9日 09:00 每日經濟新聞

  牛黃[2006-06-19]

  最近國際足聯又有了新規定:在對越位球的判罰中,對方球員的手超出后衛時不算越位。國際足聯對此的解釋是:足球是用除手以外的其他部位踢的。

  根據這個規定,我覺得用“足球”二字來定義這項運動是極其不準確的,而且也極
其不嚴肅,有違費厄潑賴的原則。它讓人產生歧義,以為足球只能用腳來踢。其實我們看到了那么多的比賽場面,有用頭頂的,有用胸挺的,有用肩挑的,還有用背扛的。更何況,好多黑手搞進去的球,不是一樣地計入了成績嗎?

  取消手球制,是全球球迷的共同心聲,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從利益與票房上考慮,手腳并用的球必定能帶動全世界各種大小球一起參與進來。

  這場世界性賽事可以叫做“世界波球賽”。美國的老虎伍茲、喬丹、奧尼爾,英國的戴維斯,俄羅斯的庫娃等,各個賽場上的名家名宿都可以悉數上場,“世界波球賽”一定會成為全球最精彩的賽事,而且還沒有含混的規則帶來的困擾。

  比如美國對

意大利一戰中,那種特別有表現欲的裁判可以下課了。因為不需要裁判,進球就算,方法不論,工具自備。光看球員進場就很具觀賞性:有人拿乒乓拍,有人拿
高爾夫
桿,有人騎馬上場……“國際波聯”對規則的唯一解釋是:用除腦外的其他部位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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