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蔣悅飛 通訊員 吳子因) 從7月1日起,廣州市公費醫療和基本醫療保險兩個獨立的醫保藥品目錄開始合而為一,20多萬公費醫療人員原先執行的用藥范圍全部廢除,和基本醫療保險一樣執行新版《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2004版)(下稱新版《醫保藥品目錄》)。“公費醫療人員的用藥范圍會有極大擴展,特別是對于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癥的人員來說,這絕對是個利好消息。”廣州市勞動保障局醫保處有關負責人昨日表示。
廣州市勞動保障局昨日向全市各區公醫辦、各公費醫療享受單位和掛鉤醫療機構下發通知,決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廣州市直屬單位和各區屬單位公費醫療統一執行新版《醫保藥品目錄》,原廣州市實行的公費醫療用藥范圍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據介紹,公費醫療的用藥范圍是在1998年制定的。藥品品種少,新藥特藥少,是公費醫療中的突出問題。在一般人的印象中,都會認為公費醫療比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的待遇要好,但實際上,“在醫治重大疾病、慢性病,特別是在住院治療的時候,最后結算時公費醫療的自費部分比基本醫療保險還多。”廣州市勞動保障局醫保處有關負責人介紹。
據了解,新版《醫保藥品目錄》藥品達2077種、劑型達2798種,很多貴藥、新藥都囊括其中,幾乎囊括現在主要的治療藥物。此外,非處方藥有519種,其中西藥145種、中成藥374種。
公費醫療人員的用藥范圍會有極大擴展,特別是對于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癥的人員來說,這絕對是個利好消息。
在醫治重大疾病、慢性病,特別是在住院治療時,公費醫療的自費部分比基本醫療保險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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