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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富商騙銀行九億多 獲無期徒刑沒收全部財產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5日 05:36 北京娛樂信報

  信報訊 (記者 郭志霞) 用非法委托手續和虛假轉讓協議書,香港人李培國詐騙了銀行9.52億元的股權。記者昨天獲悉,因構成詐騙罪和職務侵占罪,北京市一中院判處其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查明,1999年3月,作為香港富國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的李培國,在沒有與該銀行達成轉讓大連奔德國際金融中心有限公司70%股權意向的情況下,使用偽造的大連
奔德國際金融中心有限公司的公章、虛假的轉讓協議書以及非法的委托書,代表大連奔德國際金融中心有限公司,向大連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提交了虛假的股權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

  在騙取大連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批準股權轉讓的批復文件后,李培國又以香港富國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的名義,非法占有了該銀行在大連奔德國際金融中心有限公司70%的股權價值人民幣9.52億元。

  此外,1996年5月,李培國還利用擔任大連奔德國際金融中心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的便利,先后兩次將公司1100多萬元和870萬元資金轉入他在

證券公司設立的個人賬戶中非法占有。

  2004年3月24日,李培國在通過深圳市羅湖邊防檢查站時被拘留,同年4月被逮捕。

  法院認為,李培國的上述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和職務侵占罪,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李培國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李培國有期徒刑12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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