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進入經營決策層的總法律顧問首次現身其中
本報記者 張馨月 發自北京
今年,中央企業將向海內外公開招聘26位中央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昨日,第一批的10個職位公布。此次是4年來央企招聘職位總數最多的一次。
此舉也標志著2006年國務院國資委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中央企業高級經營管理者工作正式啟動。
據了解,本次招聘工作將分三個階段舉行。第一批面向海內外為10戶中央企業招聘7位副總經理(副局長、副院長)和3位總會計師。招聘公告將于6月19日發布。
第二批為5戶特殊性質的中央企業招聘5位總會計師,招聘只面向特定范圍內的中央企業,招聘公告將于近期在特定范圍內發布。
值得關注的是,第三批將于8月左右招聘11位央企總法律顧問。這是國資委首次受央企的委托面向社會招聘總法律顧問職位。
企業總法律顧問,是全面負責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高級管理人員。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曾表示,與過去的中央企業法律事務部相比,總法律顧問真正進入了經營決策層,需要的是能夠進行法律審核、經營管理的復合型人才。
按照國資委的要求,2007年底前53戶大型央企要全部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166戶央企全面建立法律事務機構,但目前進展仍不順利。
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多次強調要“推動中央企業加快建立健全以總法律顧問制度為核心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并在今年4月28日召開的中央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工作會議上表示,國資委將“支持部分中央企業開始統一面向全社會選聘總法律顧問”。
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說,今年的招聘將采用更適于選拔高級經營管理者的考評方式,全面引入評價中心技術的考評方法,注重考核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更適于高級經營管理層面的人才選拔。
探索央企市場化選聘經營管理者是國資委致力推進的一項工作。2003年首次向海內外公開招聘7名高級經營管理者。2004年擴大規模,公開招聘23名高級經營管理者。2005年進一步擴大規模,招聘包括2個“一把手”在內的25名高級經營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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