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富商李培國詐騙北京一銀行九億多元被判無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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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4日 20:49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社北京六月十四日電 (記者 吳慶才) 原香港富國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李培國詐騙北京市商業銀行(現北京銀行)九點五二億元人民幣的股權。記者十四日從有關方面證實,李培國已被北京市一中院以詐騙罪和職務侵占罪判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查明,一九九九年三月,李培國作為富國公司的授權代表,在沒有與原北京市商業銀行達成轉讓大連奔德國際金融中心有限公司百分之七十股權意向的情況下,使用虛假
此外,一九九六年五月,李培國還利用擔任大連奔德國際金融中心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的便利,先后兩次將公司一千一百多萬和八百七十萬資金轉入他在證券公司設立的個人賬戶中非法占有。 據了解,李培國犯案,和七年前轟動一時的原北京市商業銀行中關村支行行長霍海音挪用公款、非法發放貸款等三十億元大案有關。一九九八年四月,霍海音東窗事發。李培國得知后,竟在霍案仍在偵查期間,與霍海音的律師配合,用上述手段在該案中“火中取栗”,就把霍海音挪用銀行巨款得來的價值九點五二億元的股權非法占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