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用工方式引爭議 肯德基少部分員工采用勞務派遣方式聘用
張娟娟
昨天上午,北京肯德基公司辭退勞務派遣工人徐延格一案在北京東城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在肯德基工作了近11年的徐延格是一名派遣工人,與肯德基不構成事實勞動關系,
所以駁回了徐延格對肯德基2萬余元的索賠要求。這起勞動糾紛案件就此告一段落。
據了解,徐延格是一個在肯德基工作了近11年的倉管員,去年11月,因工作失誤被肯德基辭退,當他向肯德基索賠2萬元時,卻被告知自己根本就不是肯德基的員工,而是被“北京時代橋勞動事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派遣到肯德基的勞務派遣勞工,他一直是和“時代橋”簽的約,肯德基從來沒有與他簽過任何勞工合同,因此肯德基和徐延格沒有事實勞動關系。
對于法院的判決,肯德基方面向《每日經濟新聞》發表聲明,表示該判決結果與其預期完全相符,并強調,肯德基少部分員工采用勞務派遣方式聘用是合法,徐延格是因為多次違反操作紀律,造成肯德基公司經濟損失,而被按規定退回時代橋公司的,按照中國《勞動法》,過失解除無法享受經濟補償,即使徐先生是肯德基直接錄用員工,這一法規也同樣適用。有關用人單位采用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頗具爭議,而對于這種已形成相當規模的勞動派遣現狀,我國《勞動法》目前還尚未出臺具體規定,不過在正在討論的《勞動合同法》草案第40條中規定:“勞動者被派遣到接受單位工作滿1年,接受單位繼續使用該勞動者的,勞動力派遣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終止,由接受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接受單位不再使用該勞動者的,該勞動者所在崗位不得以勞動力派遣方式使用其他勞動者。”業內人士認為,如果這個草案正式出臺,那將意味著用工單位將不能再長期通過勞務派遣方式聘用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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