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某市直機關坦然承認,認為此舉“無可爭議”
鄭州龍鑫苑小區綠地面積達40%,復式住宅面積超150平方米。作為“經濟適用房”,均價僅1580元。
本報訊 據《大河報》報道鄭州一個擁有40%綠化面積的小區,有112個地下停車位,8
棟6層的住宅樓,最小戶型93平方米,大的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復式住宅。在房管局的檔案里,這個小區登記的性質是“經濟適用房”,而其1580元的均價似乎也符合經濟適用房特征。但據知情人稱,該小區388套住房,其中126套被鄭州市直某機關“團購”,另有130多套被一家外地企業異地認購。《大河報》記者日前對此事進行了走訪調查。
超過150平方米的“經適房”
位于鄭東新區廬山路中段、由志興公司開發的小區命名龍鑫苑。鄭州市房管局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表示:“這個小區可以肯定是鄭州市政府定性的安居工程,也就是經濟適用房小區。”
業內人士對龍鑫苑的描述是:這是個占地6萬平方米左右的小區,8幢樓之間有2/3以上被綠化帶覆蓋,小區正中央有一個占地數百平方米的中心花園。小區東側4幢樓中間,分別建有兩個地下車庫,各有56個停車位。該小區最小戶型為93平方米。復式住宅的面積粗略估算在150平方米以上。此外,原本應該是經濟適用房的一樓(臨街一面)全部被建成了門面房,準備對外出租經營。
龍鑫苑政府指導價每平方米1580元,而周圍類似戶型和面積的商品房,每平方米的售價為3700元-4000元。
“素質高有背景”的購房者
5月29日,一位在龍鑫苑負責工程掃尾的負責人向記者透露了購買者的特殊身份:“這個小區8幢樓,其中第1、3、5幢樓的全部和第7幢樓的部分住房被鄭州市××局購買;第2、4、6幢被許昌某集團公司購買;只有第8幢樓向社會銷售。不過,一般的中低收入家庭是不可能買到的。這個小區的住房很暢銷,其實在它開工前,就已經被‘瓜分’了。”
開發商手里的購買者花名冊能證實這位負責人所言不虛。記者不僅在志興公司看到了這份花名冊,而且被告知,“購買這個小區住房的人員‘素質高,都有背景’”。
在采訪中,龍鑫苑團購單位之一的鄭州市××局對團購一事坦然承認,并認為此舉“無可爭議”。
“不錯,那個經濟適用房小區確實有我們單位團購的住房。不過在那里買房的還有許多市直單位。”××局一名領導表示,當初許多單位購買鄭東新區經濟適用房有特殊的歷史背景———2004年的鄭東新區一片荒涼,是個“鬼都不去的地方”。為了盡快拉動當地經濟,市政府曾下發文件,規定凡是準備將辦公區遷往鄭東新區、并且辦公樓已經在新區建設中的市直機關,其工作人員可以在擁有一套房改房的基礎上,再在鄭東新區購買一套經濟適用房。
記者提出看一下有關文件的原文,但未能如愿。
-特寫
沒有售樓處的小區
“沒聽說這里還有經濟適用房小區,經濟適用房咋建這么大的車庫?”5月24日上午,一輛面包車開進鄭東新區廬山路中段一個尚未竣工的小區里。車上下來5個人,向冒雨施工的工人打聽售樓處在哪兒。一個工人告訴他們,這個小區從動工到現在,從來沒有售樓處,但經常有人來聯系買房子。
“蓋房不就是為了賣嗎?哪有光建房子不賣的呢?”來看房的幾個人感到莫名其妙。一個工頭模樣的中年男子解釋說,這里的房子是經濟適用房,價格特別低,所以很緊俏,早在小區還沒有開工的時候就已經被預定一空了。
“沒聽說這里還有經濟適用房小區,經濟適用房咋建這么大的車庫?”幾個人滿臉失望,埋怨著上車離去。
與此同時,在這個小區的開發商———河南志興實業有限公司辦公室里,兩名工作人員正忙著核對數據、名冊、購房款項,不停地打電話詢問買主的個人情況。他們是在為小區辦理“預售許可證”做最后的準備。
開發商辦理“預售許可證”,必須向房管局提供每位購房者的身份證號碼。然而志興公司人員在核對購房者身份證時,卻發現許多兩年前已經交過預付款的“準業主”們,后來又加價8萬元- 13萬元,把自己的購房資格賣給了別人。
在志興公司,記者見到一位掏13萬元從別人手里買到購房“資格”的男士。接下來,他必須提交材料證明自己屬于中低收入家庭,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條件。雖然買到了房子,但他依然向記者抱怨:既然政府早就把小區定位成經濟適用房,為什么不把這個消息公開?既然還要審核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那當初這些房子為什么不經審核就被內部認購了?
據《大河報》
-聲音
“暗箱銷售”說明購買群有問題
分析人士指出某些政府部門以權謀利傷害社會公平
本報訊 據《大河報》報道鄭州市國土資源局土地監察大隊一位主要領導告訴記者,經濟適用房的土地性質是政府劃撥(用地),這就決定了經濟適用房的出發點必須是(開發商)以微利價格直接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但是,如何保證這一點呢?
河南房地產商會秘書長趙進京接受采訪時,對此開出了兩個字的“藥方”———透明。為了體現透明行政,鄭州市政府曾把歷年開工建設的經濟適用房小區在媒體和網絡上公布。
然而,2004年開工建設的龍鑫苑,在鄭州市房管局2004、2005年兩年公布的經濟適用房小區名單上都難覓其蹤。
就龍鑫苑存在的種種怪現象,記者采訪了河南財經學院工程管理系劉社教授。
在劉教授看來,龍鑫苑位于鄭東新區的起步區,地理位置相當好,當年如果政府向市民公開信息,透明銷售,相信會有很多市民自愿去買。
現在非低收入人群打著“救市”的旗號團購經濟適用房的怪現象,實際上是某些政府部門利用職權為自己牟利,這種行為傷害了整個社會的公平環境。
劉教授認為,早在2003年,國務院已對經濟適用房的建設、銷售作出規范,“經濟適用房實行申請、審批和公示制度”。2004年國務院頒布實施的《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再次明確規定經濟適用房主管部門應當對購買申請人資格進行核查,符合條件的,應當公示。“沒有公示,也就很少有人知道其性質,更談不上透明銷售。沒有監督的‘暗箱銷售’,說明這個小區的購買人群是有問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