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認為零售價格不會有很大波動
本報訊 (記者胡笑紅 實習生 溫泉) 記者昨天從上海鉆石交易聯合管理辦公室獲悉,我國將大幅下調鉆石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規定自上鉆所銷往國內市場各類鉆石的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下調至不超過4%,新政策自2006年7月1日起執行。
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鉆石及上海鉆石交易所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新政策規定,自上鉆所銷往國內市場的毛坯鉆石,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自上鉆所銷往國內市場的成品鉆石,進口環節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4%的部分由海關實行即征即退。而目前通過上鉆所海關報關后進入國內市場的各類鉆石的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為17%。
對于國內鉆石開采企業銷售自產毛坯鉆石的增值稅政策,新政策規定:對國內鉆石開采企業通過上鉆所銷售的自產毛坯鉆石實行免征增值稅政策。
對于國內加工的成品鉆石的有關稅收政策,新政策規定:“對國內加工的成品鉆石,通過上鉆所銷售的,在國內銷售環節免征增值稅;不通過上鉆所銷售的,在國內銷售環節按17%的稅率征收增值稅。”新的政策還規定:“對國內加工的成品鉆石,進入上鉆所時視同出口,不予退稅;自上鉆所再次進入國內市場,其進口環節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4%的部分,由海關實行即征即退。”
《通知》中強調:“關于上鉆所的保稅政策和鉆石的其他稅收政策,仍按現行規定執行。”對此,上海鉆石辦負責人指出,上鉆所的所內鉆石交易屬于保稅交易,不征收增值稅;現行的關于全國鉆石加工貿易的管理辦法和稅收政策等,今后繼續執行。
上海鉆石行業協會潘會長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最近兩年,毛坯鉆石價格漲幅在30%,而零售價上漲卻相對比較滯后,因此壓縮了批發商等的利潤空間,另外我國鉆石的利潤實際很低,一般裸鉆批發商的利潤也就3%到5%。此次下調稅率,商家成本會有所降低,但零售價格是否下調,“可能性不大”,“價格也不會有很大的波動,會保持一個相對穩定的態勢”,潘會長向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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