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日報6月10日訊 (孫曉蓉) 貴州省政府6月9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務院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經貴州省委常委會議通過,從即日起正式頒布實施。
《意見》是在2005年2月24日《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發布后,我省從實際出發,同時借鑒省外的成功經驗,本著扶持、促進的原
則,具體從放寬市場準入、加大財稅金融和土地支持、完善社會服務等方面提出了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措施。根據《意見》提出的目標任務,到2010年,非公有制經濟占全省生產總值的比重將提高到35%以上,吸納就業人數占全省城鎮就業人數的40%左右;力爭年銷售收入超過1億元的非公有制企業達到100戶,其中超過10億元的達到10戶。
該《意見》堅持平等準入、公平待遇的原則,允許非公有制經濟投資主體進入國家未禁入的一切行業和領域,支持其資本參與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投資我省特色優勢產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參與生態建設。《意見》要求全省各市(州、地)及有條件的縣(市、區)在本級財政預算中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用于支持非公有制企業創業和技術創新及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省財政增加對非公有制中小企業資金支持力度;各金融機構要創新服務,加大信貸支持力度;依法保障非公有制企業的用地需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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