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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單位國資管理辦法出臺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7日 10:41 中國證券報

  證券時報記者 徐濤

  本報訊 今后,行政事業單位處置國有資產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處置。同時處置國有資產,應當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應當采取拍賣、招投標等方式進行。

  近日發布的《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對行政事業單位處置國有資產工作強化了管理,希望解決目前普遍存在的處置無序、資產流失的問題。兩個《辦法》將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

  《辦法》還在配置環節上,規定了嚴格的控制原則和審批程序。《辦法》規定行政事業單位擬購置資產,必須由本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門審核資產存量后,提出品目、數量報同級

財政部門審批,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同意,各單位才可以將資產購置項目列入單位年度部門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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