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6月6日電 (楊金志、黃懿清) 上海“錢柜”卡拉OK盧灣店,因拖欠巨額租金被告上法庭。上海市盧灣區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要求開設“錢柜”盧灣店的上海尚格餐飲娛樂有限公司,向原告上海復興廣場文娛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185萬余元及滯納金74萬余元,總計260萬余元。
上海復興廣場文娛有限公司稱,上海尚格餐飲娛樂有限公司自1997年9月16日起向上海
復興廣場文娛有限公司承租場地進行經營,雙方對租金及漲幅標準等均作了明確約定。租賃期間,上海復興廣場文娛有限公司曾給予上海尚格餐飲娛樂有限公司租金優惠,雙方亦曾調整租賃面積。租金優惠期限至2005年9月15日屆滿,之后應基于實際支付租金的數額上調10%漲幅。但是,租金優惠期限屆滿后,上海尚格餐飲娛樂有限公司沒有按照雙方最初約定之租金標準及其漲幅額度支付租金。截至2006年1月31日止,上海尚格餐飲娛樂有限公司已拖欠上海復興廣場文娛有限公司租金人民幣185萬余元。
上海尚格餐飲娛樂有限公司則在法庭上表示,他們已經全面履行截至2006年1月31日的付租義務,上海復興廣場文娛有限公司的租金計算方式缺乏依據。另外,上海復興廣場文娛有限公司在2005年9月曾向上海尚格餐飲娛樂有限公司收取人民幣74萬余元,而實際上只應該收取53萬余元。對此,上海尚格餐飲娛樂有限公司提起反訴,要求上海復興廣場文娛有限公司返還多收的租金。
在法院審理期間,雙方對彼此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賃合同關系均無異議,爭議的焦點在于租金優惠期限屆滿后,對后續租金的計算標準應如何確定。法院認為,上海復興廣場文娛有限公司的計算方法符合雙方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約定,有權要求上海尚格餐飲娛樂有限公司履行付租義務,同時有權要求上海尚格餐飲娛樂有限公司就尚欠租金、據《承租合同》所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上海尚格餐飲娛樂有限公司反訴請求的租金計算方法,法院不予采納。據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