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評論員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轉發了建設部等九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針對房地產市場提出了15條具體措施,其中包括:提高大套型住房的按揭貸款首付款比例,對地產開發商獲取銀行貸款施以更加嚴格的條件限制,對購房后五年內轉售住房者按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等。
這是在去年兩個“國八條”基礎上進行的新一輪房地產調控。一年來的情況表明,我國房地產領域的一些問題尚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并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主要表現為少數城市房價上漲過快,住房供應結構不合理的矛盾突出,房地產市場秩序比較混亂。因此,中央政府在保持宏觀調控政策連續性、穩定性的基礎上,針對當前突出問題,結合新的情況,再次重拳出擊,完全有其必要。
當然,我們也注意到,就在今年“國六條”和九部門意見出臺前后,各種揣測及議論的聲音不絕于耳。這其中固然有房地產行業事關國家經濟前景,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原因,但另一個不容回避的現實是,中國的房地產行業已經分化出不同乃至對立的利益集團,在重大政策的制訂、調整過程中,通過各種手段(包括輿論手段)以爭取多得利或少受損,也是新形勢下合乎邏輯的新動向。
關于這一點,最典型者莫過于房貸首付提高至五成的說法。令人驚詫的是,如此離奇的“新聞”,竟然有著如此廣泛的傳播,它深刻地反映出房地產市場秩序確實比較混亂,更重要的是,其背后的利益爭奪幾近不擇手段。
一年多來,房地產調控不甚成功的深層次原因,是兩個“國八條”在一些地區沒有得到有效落實,而中央政府不遺余力推行的行政、經濟措施,遭遇到或明或暗的抵制,如最有力的證據之一就是,今年4月份,全國70座大型城市的房地產價格平均較去年同期增長了5.6%。
當前漸成共識的一種看法是,下一步房地產調控的關鍵,在于增強各項政策措施的約束力和操作性。這固然是總結一年多來的經驗教訓而得出的正確結論,但除此之外,更需深入思考、也更具挑戰性的問題是:為什么房地產調控的落實會出現偏差,以及如何增強各項政策措施的約束力和操作性?
我們仍以房貸首付為例來作一分析。按照九部門意見,從2006年6月1日起,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購買自住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除外)。無須諱言,這是一條有著諸多可商榷處的新政策,而至于其能否得到執行,前景并不樂觀。去年上半年,上海銀行業也曾制定過類似的“君子協議”,第一套房首付三成,第二套起首付更多,但在其后,由于個人房貸連續遞減,這種曇花一現的收縮很快演變為不斷升級中的搶奪房貸大戰。就在不久前,上海銀監局緊急發文,直指房貸創新風險不容忽視—值得注意的是,這種顯而易見的博弈,還是發生在金融生態綜合排名第一的上海,以及基本為國有資本所掌控的銀行部門。
中國的房地產調控之難,首先因為它涉及到極為廣泛的利益團體,他們都有著非常強烈的自利傾向。一味強調政策的權威性,或者一味強調道德評判的約束力,效果總是有限的。因此,無論是作為調控者的中央政府,還是作為被調控者的地方政府和企業,應該基于各自以及相互間的長遠利益,結成廣泛的統一戰線。而這項工作進行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目前的房地產調控能否取得預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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