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兩年內設計項目,以90、120、140平方米為界劃分
本報訊(記者 蔣彥鑫) 北京市各種不同面積的住宅到底有多少?9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究竟比重多大?這些情況都將由最新數據體現。北京市規劃委昨日消息,將開始調查北京居住項目的基本情況,北京各住宅設計單位要填報最近2年來的住宅設計情況,包括總面積數、幾居室等。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的要求,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建設,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所占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
居室數量也在統計范圍
北京市規劃委要求,針對2004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間設計的住宅項目情況,各設計單位要按照“居住項目基本情況統計表”的要求,進行統計和填報。填報數據以已有的設計文件為依據。
這份表格要求設計單位詳細填寫此前做的房屋設計住宅面積,這些房屋細分為90平方米以下、90至120平方米、120至140平方米以及140平方米以上四檔,同時,小區住宅總戶數、依據面積細分的各個檔次的數量、以及這四種房屋在全部房屋數量中的比重等,都需要在表格中進行填寫。其中還包括對居室數量比如是1居、2居、3居、4居或5居以上等進行統計。
無規劃許可證項目不在此列
據悉,本次統計的項目為居住建筑本體內容,不包括建筑本體之外的配套項目規模。
同時,已進行工程設計或已簽訂設計合同的項目,如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則不列入統計填報范圍。
設計單位對此項工作的表現情況將進行記錄,與單位的誠信考核掛鉤,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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