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杭州6月3日電 (記者 張銀曙) 交通部副部長馮正霖3日在杭州結束的全國交通系統推進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暨研討會議上說,交通部已確定交通建設領域中的六個重點環節、六類重點主體和兩類人員為交通建設領域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重點。
據交通部統計,目前,全國交通領域僅在建項目就有4400多個,建設資金13400多億元,共有15400多家施工企業和監理單位參與建設。交通建設領域中的建設項目點多、線長、
面廣以及參建單位多、流動性大等特征,使得這一領域成為商業賄賂案件多發高發領域。
中紀委駐交通部紀檢組組長金道銘在這次會議上說,近年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腐敗問題出現了新的特點和情況,即從公路建設領域向水路建設領域滲透,從工程建設領域向經營管理方面蔓延,從拉攏腐蝕領導干部向拉攏腐蝕評標專家變化等。
馮正霖說,按照中央部署的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要求和交通系統的實際情況,交通部確定了以交通建設領域為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重點領域,并明確以建設項目招投標、工程轉包分包、工程設計變更、設備材料采購、質量監督和公路經營權轉讓等六個重點環節,以建設項目業主、設計、施工、監理、中介組織和社團組織等六類重點主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馮正霖說,在這些重點環節和主體中,又有兩類人員,即利用職權插手商業活動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獲取交易機會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賄的人員,是專項治理的重點人員。這中間包括那些能左右和操縱工程項目的機關主管工程項目的負責人;參與工程項目標底制作的知情人;參與評標的評委和業主單位的法人代表、工程監理人員、工程財務人員、質量監督檢驗人員、承包單位主管材料采購人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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