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審計法今起實施 兩大措施強化審計監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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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1日 22:20 CCTV《經濟信息聯播》 | |||||||||
自2004年,國家審計署公布了中央部委在預算資金執行方面存在的問題后,社會各界對審計問題非常關心。今天,經過修訂后的審計法正式開始實施。修訂后的審計法,增加了審計執法手段,強化審計監督職責。 國家審計署新聞發言人今天表示,修訂后的審計法增加了以下規定:必要時,人大常委會可以對審計工作報告作出決議;政府對審計工作報告所指出問題的整改情況,也應當
修訂后的審計法還增加了審計機關的審計權限:比如審計機關有權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并檢查被審計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電子數據及其管理系統;查詢被審計單位以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的存款;封存有關資料;違反國家規定取得的資產,有權提請公安、監察、工商等機關予以協助等。 2004年6月,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關于200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相關部委的違法違規問題進入了公眾視野。2005年,審計署再次發布審計報告,近10個部委因挪用資金等問題被點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