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負責人就調整住房信貸政策答記者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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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1日 14:09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 |||||||||
針對房價漲幅過高過快的情況,日前,國家九部委聯合出臺了《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在這一政策中,消費信貸政策的調整是重要組成部分,對此,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今天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問:本次政策調整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此次政策調整的主要內容是:一是從2006年6月1日起,商業銀行(含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下同)發放的住房貸款(不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二是對購買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而且是自住房的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執行20%的規定。 問:對購買90平方米以下自住住房的借款人,為什么不上調其最低首付款比例? 答:根據國家關于房地產宏觀調控的基本原則,住房消費信貸政策亦應區別對待、分類指導,不搞“一刀切”。首先,要支持中低收入家庭通過住房信貸來購買中小套型自住普通商品房,解決住房問題。其次,要努力引導全社會形成資源節約型的住房消費理念;再次,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調整產品結構,建設符合中國資源約束又能滿足廣大群眾基本住房消費需求的住宅。 問:為什么強調“自住住房”? 答:1998年,人民銀行頒布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住房貸款是向借款人發放的用于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從商業銀行開展住房貸款業務開始,就是以支持居民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為目標的。隨著居民收入的提高以及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住房貸款在滿足大量自住購房需求的同時,也逐漸成為房產投資的資金來源。 為抑制投機行為,控制需求與房價的不合理上升,商業銀行的住房信貸必須堅持以“自住房為主”這條原則。這既可以防止利用銀行貸款購買多套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行為,也有利于通過對自住房與投資房貸款需求的分類,促進商業銀行提高風險管理能力,切實防范貸款風險。需要強調的是,借款人申請住房貸款時應如實申報所購房屋的用途,不得將非自住房申報為自住房;商業銀行應按有關規定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借款人應增強誠信意識,任何不實信息都將影響借款人的誠信記錄,希望借款人認真對待,誠實申報。 商業銀行除了可以通過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獲取借款人的貸款信息外,還可以通過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獲取借款人的房屋交易、登記信息,從而最大程度地實現對“自住房”的判斷。 問:怎么看待本次政策調整的影響? 答:此次住房信貸政策有區別地適度調整,目的在于抑制不合理的購房需求和過快的房價上漲,同時配合住房供應結構調整,滿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提高首付比例有利于抑制不合理的購房需求。以價格100萬的房屋為例,若有100萬的資金,在首付比例為20%的情況下,可以支付5套房屋的首付;若為30%,就只能滿足3.3套房屋的首付,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購房需求。在供給結構調整的過程中,需求的減少有利于緩解房價上升的壓力。(本報北京5月31日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