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報告顯示,十大城市去年10月末的平均債務率為38%,其中滬、京、津三市接近55%的銀監會警戒線
本報記者 韓圣 海發自上海
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等十城市去年10月末的平均房地產月供收入比(借款人住房貸
款的月房產支出與收入之比)為35%,平均債務率(月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之比)則為38%。其中滬、京、津三市的平均債務率位居前三,均接近銀監會警戒線。
央行昨日公布的一份抽樣調查結果顯示,月供收入比和債務率均在銀監會規定的50%和55%水平之下,表明居民家庭償債能力處于正常水平。但部分城市居民家庭的償債能力正悄然逼近警戒線。其中,上海居民家庭的債務率和月供收入比分別為50%和45%,北京為45%和42%,天津為44%和39%。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發展室主任易憲容昨日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月供收入維持在28%~35%比較合理,若超過35%,貸款購房者的負擔就比較重了,那樣不僅降低家庭生活質量,也會擠壓個人其他消費。
調查顯示,作為一個群體的貸款購房者,其支付和償債能力較強。除上海為10外,8個城市貸款購房群體的房價收入比一般不到8,遠低于根據平均房價和可支配收入計算的比值。90%的被調查者還認為,還款期內家庭收入會保持基本穩定或有大幅上升,顯示對還款有著較強的信心。
調查結果還顯示,有8個城市居民貸款所購住房在調查時的市場價格,已明顯高于貸款購房時的價格,平均增長15%。全部住房貸款平均期限為17年,平均首付比例為37%,其中南京、上海兩地的首付比例均超過40%,高于國內商業銀行從今日起對90平方米以上套型個人住房貸款執行的30%首付比例。
央行是去年底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州、成都、南京等十大城市開展此房地產市場抽樣調查的。在隨機抽取樣本中,經濟適用房、普通商品房、高檔公寓和別墅的比例為14:76:8:2。住房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占比為68%。10個大城市中有62%的借款人在買房置業時沒有考慮過租房,其中北京高達90%。自住、空置、出租的比例則為84:10:6,空置比例高于出租比例。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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